标题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0175 发文字号: 鄂应急发〔2020〕12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03日
发文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  通知 公开日期 2020年04月03日
概述                                           ...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区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能源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应急字〔2020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为契机,采取抽查、抽考、逢查必考等方式强化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培训工作,有效促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对症下药,认真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部门业务实际,积极组织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市直各部门任务是: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鄂尔多斯煤监分局加大培训和考试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课时要求、学员考勤纪律,不具备实际操作条件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市教育局积极引导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参与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市财政局加大对各类培训的经费补贴支持力度。 三、广泛宣传,营造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的浓厚氛围。市、旗有关部门要将《内蒙古自治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应急字〔202013号)精神传达到本部门业务涉及的全部高危行业企业,要求各企业把开展高危企业班组长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把转岗、复岗和新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关,确保所有在岗员工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要重点要将安全生产知识贯穿各类人员职业培训全过程。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鄂尔多斯监察分局 

                          2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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