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 专项督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5018 发文字号: 鄂司发 2021 65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08日
发文机关 市司法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其他  通知 公开日期 2021年12月08日
概述   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全市行政...


关于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 专项督查的通知


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全市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全市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活动,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体制提高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为优化我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督查范围
(一)随机抽查部分市直有关部门及各综合执法部门

(二)随机抽查部分旗区,每个旗区抽查部分旗区级综合行

政执法部门和部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三、督查内容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执行情况;

(二)跨部门联合执法情况,是否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三)“互联网+监管”落实情况,是否全面推行使用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智能平台;

(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坚持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

(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执法程序是否正当,执法人员管理是否规范,执法文书、案卷制作、装订是否规范等。

    四、督查步骤

此次行政执法专项督查采取自查整改和集中检查方式进行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10月29日-11月20日):本方案下

发后,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督查内容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原因并及时加以整改;

(二)集中检查阶段(11月20日-12月20日):集中检查

前提前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案卷抽查、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督查。

五、组织实施

(一)人员组成:督查组领导由市司法局有关领导担任,督查人员由市司法局工作人员、部分旗区具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及部分法治建设监督员等共同组成

(二)高度重视: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确定1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此次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联络事宜。

(三)注重成效:专项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将对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督查报告并进行通报。各执法部门要针对自查整改和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落实。

 

  人:赵海燕  陈林

联系电话:0477-8321262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20211029

 

 

 

 

 

 

 

 

附件1:

 

行政执法专项督查联络员名单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注:加盖本部门公章11月5日前将扫描件报送至市司法局邮箱sfjzfjdk201909@126.com

 

 

 

 


附件2:

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细则

 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督查内容

督查情况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执行情况

 

1.建立健全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

2.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3.检查结果公式情况。

 

 

跨部门联合执法情况

 

1.联合检查开展情况;

2.是否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互联网+监管”落实情况

是否全面推行使用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智能平台

1.查看使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情况;
2.查看2020年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录入情况。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

是否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

1.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2.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3.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坚持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

4.查看行政执法案卷。

 

执法行为

规范化

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现象

1.查看有关文件;

2.查看委托协议书;

3.查看行政执法案卷;

4.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情况;

5.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的建立;

6.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等制度的建立、衔接、落实情况;

7.行政执法被诉情况。

 

是否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查看制度建立情况;

2.查看有关文件、台账和落实情况;

3.查看执法全过程记录形式及归档保存;

4.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统一、规范情况;

5.设备配备情况。

 

是否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查看制度建立情况;

2.查看有关文件、台账和落实情况

3.查看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

4.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

5.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公示执法人员身份情况;

6.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是否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

7.行政许可、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情况;

8.是否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9.行政执法机关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10.其他需要公示的。

 

是否建立和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查看制度建立情况;

2.查看有关文件、台账和落实情况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情况;

4.审核工作机构设置、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情况;

5.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情况;

6.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现象

1.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情况;

2.行政执法程序相关材料;

3.查看行政执法案卷。

 

是否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1.查看制度建立情况;
2.查看行政执处罚案卷是否使用非法定罚没票据。

 

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

1.查看制度建立情况;
2.查看有关文件、台账和落实情况。

 

行政执法案卷

1.执法文书、案卷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要求进行制作、装订、归档等。

 

依法应当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被检查单位

确认

 

督查组确认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