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向东委员:
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扶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解决好中小微企业发展“最后一公里”问题一直是全市工作的重心之一。
一、我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5〕46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意见》(鄂府发〔2015〕32号)、《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暂行办法》、《鄂尔多斯市中小微企业委托贷款资金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企业转型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提出了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措施。
鉴于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的特殊困难,去年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内蒙古银监局关于银行业支持鄂尔多斯市经济转型发展及风险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字〔2014〕214号),我市出台了《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自治区银行业支持鄂尔多斯市经济转型发展及风险防控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鄂府发〔2014〕59号),督促各银行对重点帮扶企业和重点支持项目不抽贷、不压贷、不缓贷,原则上对存量贷款不增加额外的担保负担,不随意提起诉讼,共同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积极帮助重点帮扶企业通过规划信贷结构、利用续贷借新还旧、置换业务品种、调整贷款期限等方式,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实现银企共渡难关。对重点帮扶企业和重点支持项目,各银行要争取新增贷款,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满足企业资金需求;积极向总行或上级分行争取扶持政策,推荐项目,获取信贷支持,新增信贷要采取循环贷款和年审制贷款等灵活模式,尽快投放企业。
二、我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内蒙古银监局关于银行业支持鄂尔多斯市经济转型发展及风险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出台后,我们全力督促各金融机构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尤其是重点帮扶企业积极给予展期、续贷、降息,减免不合理收费。其中,鄂尔多斯银行贷款利率从基准利率上浮55%下调到上浮30%;光大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对伊东集团的存量贷款按照基准上浮10%执行;浦发银行为12户企业下调贷款利率,加权平均年利率由原来的8.24%,降低为现在的7.02%。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根据《鄂尔多斯市企业转型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市级财政安排了10亿元转型发展基金,其中1亿元用于设立“助保金贷款”引导资金,与驻市各大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助保贷”业务,对纳入合作范围的“中小微企业池”中的企业提供贷款,且由申请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及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抵押金共同为企业增信。同时,设立9亿元委贷资金,主要为小微企业提供委托贷款,侧重支持围绕大企业、大项目进行配套生产的中小微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填补上下游空白的中小微企业,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依托地方特色资源形成产业集群和品牌优势的中小微企业,地方产业孵化带动的科技研发和应用型中小微企业,关系社会民生,提升生活品质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设立鄂尔多斯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以风险补偿资金的方式,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的年度净增加额,按照0.25%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以此来激励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一方面是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去年以来融资总额达到122亿元。其中:4家企业发行了短期融资券31亿元,2家企业发行了中期票据50亿元,3家企业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31亿元,1家企业发行了10亿元公司债。今年1季度,中国银行为伊泰集团承销发行20亿元私募债;浦发银行鄂尔多斯分行为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成功注册12亿元私募债项目,2015年2月3日完成首期发行6亿元;华夏银行鄂尔多斯分行为伊泰集团办理了15亿非公开债务融资;中信银行为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融资80亿元理财项目已经审批通过,目前正在落实相关批复条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5家银行共建银团为伊泰年产120万吨精细化学项目提供银团贷款,总额为50亿元,目前已经分别报至总、分行审批。
另一方面是积极推动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工作,引导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我市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合作创建了鄂尔多斯市企业挂牌孵化基地,帮助我市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建立了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企业库,综合企业申报、金融机构推荐、旗区政府调研多方面手段,全面掌握我市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意向。推动企业上市方面,建元煤焦化已于2013年9月通过港交所上市委员会聆讯;满世集团待IPO政策变动明朗后尽快推动相关工作;西部天然气赴港上市的前期尽职调查工作已完成;蒙泰煤电正在确定整体上市方案;天骄沙棘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市久泰能源启动借壳上市工作,预计年内将实现突破性进展;东源水务公司全面启动上市工作。同时,我市还全面推动重点帮扶企业到“新三板”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目前全市企业在“新三板”挂牌1家,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61家,其中展示板18家、融资板42家、孵化板1家。
(四)大力扶持融资性担保行业
2015年6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融资担保行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对融资性担保行业的扶持力度。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通过出资设立、增资扩股、整合重组等方式,发展一批政府控股或参股的、资金实力强、经营管理好、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使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成为行业发展的主力军。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发适应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特点的新业务、新产品,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支持现代农牧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文化等产业发展。要求有关部门建立促进银担合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搭建银、政、担三方信息共享和沟通平台,重点推动解决银担合作中涉及的信息共享、合作准入、风险分担、担保公司资本金托管、保证金管理等问题。对管理规范、实力雄厚、风险防控能力强的融资担保机构,适当放大担保倍数,对承保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贷款给予利率不上浮、少上浮或适度提高不良率容忍度等优惠。要求尽快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扶持资金,通过对融资担保机构补助、奖励等方式,重点扶持经营管理较好,风控水平较高,担保主业突出,中小微企业、“三农三牧”融资担保业务占比较大的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发展。
以上是我市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做好服务中小微企业“最后一公里”的一些政策措施。目前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远远不能满足我市广大中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尤其是融资方面的需求。做好中小微企业服务工作任重道远,需要长期坚持,也需要不断开拓进取。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五条建议都非常中肯,无疑都是当前背景下解决我市中小微企业实际困难、扶持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策。我们也会在这些方面做出更多努力,总结更多的经验教训,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鄂尔多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