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4593 发文字号: 鄂能局发〔2020〕210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05日
发文机关 市能源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  通知 公开日期 2020年11月05日
概述      局属相关科室、二级单位:   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相关科室、二级单位:

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0年11月5日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施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行政执法责任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遵循职权法定和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职能机构和人员的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二)制定目的

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落实到具体职能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分明的考核制度,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利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面正确实施。

(三)基本原则

明确各职能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执法责任。以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目标促进我市能源行业工作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和责任

能源行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保证工作的落实,成立市能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

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事务。

各职能科室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将本科室执法责任进行分解,将具体的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人,完善各项保证措施,及时解决好执行中的问题,保证执法责任的落实。

三、行政执法责任分解

(一)政策法规科:组织能源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涉能源领域规范性文件和项目合法性审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性工作;指导、督促各科室依法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煤矿安全监管科: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局党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依法对煤矿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考核和动态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市能源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配合协调全市煤炭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综合业务工作;科室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电力科:负责建立健全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对鄂尔多斯电业局、薛家湾供电局开展安全检查,对旗区电力主管部门监管电力企业进行“双随机”检查;负责鄂尔多斯电业局、薛家湾供电局及央企所属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重大活动保电方案;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旗区电力主管部门及电力企业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组织修订和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市能源局电力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督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调研,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指导、督促、检查旗区电力安全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作;其他科室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科:负责组织拟订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网、炼油、化工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组织制定和完善市能源局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按职责划分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配合协调全市石油天然气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依法对管道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考核和动态检查;指导、监督、检查旗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部门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双随机”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其他科室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市煤炭安全监管综合执法局:对全市中央企业绝对控股煤矿(含配套选煤厂)开展安全检查,对旗区监管煤矿进行“双随机”检查,其中五大队大队长负责指导旗区能源局选煤厂监管工作;负责中央企业绝对控股煤矿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煤矿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实施行政处罚,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调研,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指导旗区煤炭安全监管部门建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及建设防范和化解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体系,指导、督促、检查旗区煤炭安全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其他科室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行政执法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党办字〔2019〕32号)文件规定,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行政执法主要职责为查处全市、跨旗区能源领域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管理旗区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五、履行执法职能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是: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解决能源行业管理存在的"有法不知、知法不执、执法不正”的现象,实行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认真履行监管职能,规范行业管理,推进体制改革,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能源行业管理,依法规范、培育、发展能源市场,努力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弱化行政具体事务的管理,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的间接管理,依法生产的理念深入到全市能源行业各个领域,为企业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确保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按国家、自治区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许可行为,做到依据合法、程序规范、服务优质、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健全和落实行政许可各项工作制度。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积极有效地做好《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自查自纠,积极开展对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执法经验。执法单位明确岗位责任,制定工作标准和程序,接受上级机关和群众的监督,开展文明执法,杜绝“三乱”、“四难” 现象。处理行政违法行为时,要符合能源行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不超越法定职责,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得当、手续完备。

(四)依法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减少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能源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六、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见《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七、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见《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八、附则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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