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4586 发文字号: 鄂能局发〔2020〕137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10日
发文机关 市能源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  通知 公开日期 2020年08月10日
概述      各旗区能源局、康巴什区发改委:   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和...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能源局、康巴什区发改委:

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鄂尔多斯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0年8月10日

 

 

 

鄂尔多斯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下简称管道)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三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等问题。全面彻底整治管道安全隐患,对管道进行全面检测检验和风险评估,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损害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管道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管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通过推动构建油气长输管道双重预防机制和推进管道完整性管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使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害程度。加强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筑牢油气管道保护责任,使油气管道保护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加强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2022年底管道企业均应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持续深入落实“五个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行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按照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符合企业安全生产需求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立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工艺设计要求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主要负责人应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1次全面检查,检查记录要存档备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进行整改,每季度要向旗区监管部门报送一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推进保管保护“双重预防机制和管道完整性管理”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构建油气长输管道双重预防机制和推荐完整性管理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督促各企业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主管部门。

 (三)加快建设油气长输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按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做到全面提升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和应急保障能力,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共同做好管道规划建设、安全保护、日常监管、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等管道全生命周期的相关工作

(四)强化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管控。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按照人员密集型、环境敏感型、交通设施型、易燃易爆场所分类分等级,制定“ 一区一案”,并绘制“红橙黄蓝”安全空间分布图。加强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实施动态管理高后果区,严格控制高后果区的增量

(五)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管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进行动态管理。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一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标准化。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管道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对全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具体排查内容如下:

1.管道外部隐患

1.1管道是否被违法占压,上方和沿线是否有违章搭建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构)筑物,占压情况是否报告本地有关部门,是否登记并得到有效处置等。

1.2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工厂、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市政公用地下管网及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和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1.3管道附属设施的上方是否架设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或者在安全距离内进行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等行为。

1.4发现第三方涉及危害管道运行安全的活动,企业无法协调处置时,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2.管道自身隐患

2.1管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要求,其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是否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合格,是否建立健全了管道安全技术档案。

2.2地面管道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

2.3敷设在河流、湖泊、水库或者其他环境敏感性区域管道,是否采取了提高管道压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等措施。

2.4管道主体及附属设备设施、电气仪表是否按照《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2.5是否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等有关要求对输油泵、加热炉、压缩机组等输油气生产设设备、设施设置自动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测。

2.6是否按照《埋地钢质管道外防腐层修复技术规范》和《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腐绝缘与阴极保护措施等。

3.日常维护运行情况

3.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巡护制度,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是否在管道沿线特定区域内建立维护抢修队伍或配备专门人员,配备维护抢修车辆、设备和机具,合理储备管道抢修物资。对自身能力不足的,是否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相应有资质和能力的专业队伍进行管道的维护抢修工作。

3.2管道是否设置了明显鄂标志、标识,对发现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是否及时进行了处置。

3.3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管道是否进行了更新、改造或停使用,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是否档案完整并得到妥善处置。

3.4是否制定了检维修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是否按规定对管道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3.5管道是否配备了压力、流量等信息不间断采集和检测系统,设置了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等;管道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进行定期检定或校验。

3.6是否定期组织专家对管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跟踪督促整改,是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3.7是否按相关要求制定了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是否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三、建立完善管道保护机制

(一)各旗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科学制定《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研究建立管道保护长效机制,明确监管范围、定期组织对管道开展隐患排查,做好执法检查管理台账。制定本地区油气长输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

(二)开展和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大力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197号)文件精神,加快落实全面推进完整性管理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和落实《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配足配强专业人员,加大保障经费投入,并建立完善的完整性管理体系。加强管道完整性数据管理,不断识别和评价管道风险因素,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确保管道结构功能完整、风险受控,减少和预防管道事故发生,保障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平稳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强化高后果区管控。督促油气管道企业按时开展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制订“一区一案”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做好备案管理。严格控制高后果区增量,将高后果区油气管道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建立企地联动机制,加强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严格按照《输油管道高后果区管段识别分级表》、《输气管道高后果区管段识别分级表》全面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识别工作。按照人员密集型、环境敏感型、交通设施型、易燃易爆场所分类分等级,制定“ 一区一案”,并绘制“红橙黄蓝”安全空间分布图。加强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实施动态管理高后果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最长不得超18个月)按规范进行高后果区识别工作。对人口密集重点高后果区,利用网络视频监控技术,实现24小时远程监控,提升高后果区人防、物防、技防效果。加强管道保护法宣传,在高后果区段加密地面标识、竖立安全警示牌、安全宣传标牌等增加巡线频率,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管道保护管理水平。

(四)加强管道信息化建设。在传统人工巡线基础上,有条件的企业使用无人机巡线等方式作为补充,提升在役油气管道巡线智能化水平。实现对管道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检测、评估、预警和趋势分析。

(五)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各旗区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整合优化应急救援资源,依托中石油西安西北石油管道有限公司乌审旗抢险救援基地,联合旗区管道主管部门和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

(六)加强管道保护行政执法。各旗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管道保护行政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道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规范开展管道保护执法检查。

四、时间安排

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安委会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各旗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旗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管道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停止运营,推动管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旗区能源局(康巴什发改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管道保护整治经验做法。

各旗区能源局(康巴什发改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总结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于每年12月10日前和2022年12月10日前报市能源局,市能源局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管道保护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要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切实摸清底数,真正掌握实际情况,规范和理顺我市油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生产秩序,及时解决各类安全问题,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稳定运行

(二)加强示范引领。各旗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抓好督导服务。各旗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利用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企业解决管道安全隐患整改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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