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能源局、康巴什区发改委,各中央企业绝对控股煤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全力以赴、有力有效做好全市能源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能源行业疫情防控督查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及时间方式
督查范围为各旗区能源局、康巴什区发改委,全市境内所有能源企业。督查自2020年1月30日开始,督查主要以实地检查为主,各旗区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要全覆盖检查到位。
二、督查组分组安排
第一组负责督查准格尔旗
组长:高凌云 市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段志强 市能源局综合规划科科长
第二组负责督查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康巴什区
组长:霍励平 市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刘成刚 市能源局科技装备和石油天然气科科长
第三组负责督查东胜区、达拉特旗
组长:杨 勇 市能源局副局长
成员:白海军 市能源局煤炭安全监管科科长
第四组负责督查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
组长:王海滨 市能源局副调研员
成员:刘 锐 市能源局电力科科长
三、督查主要内容
(一)旗区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鄂能局发〔2020〕18号、鄂能局发〔2020〕20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二)能源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相关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等;
(三)能源企业目前生产情况、用工情况、开复工筹备情况等;
(四)煤、电、油、气供应保障情况、煤矿坑口存煤情况等。
四、督查要求
(一)督查组要严格按照全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督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同时,要切实做好督查期间的自我防护工作;
(二)各旗区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疫情防控不力的有关企业要严肃处理;
(三)督查组每日将督查情况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督查组要轻车简从,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等有关规定。
特此通知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