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体基函〔2024〕5号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
2024年市级示范幼儿园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教育体育局:
为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持续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经研究,拟于近日开展市级示范幼儿园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幼儿园要符合《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鄂教体发〔2020〕43号)文件要求,在晋升为一类甲级幼儿园前逐级晋级。
(二)申报幼儿园必须通过旗区一类甲级幼儿园评估且达到两年以上。
(三)申报幼儿园需经幼儿园自评、旗区初评且符合评定条件。
二、评定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26日。
三、工作流程
(一)实地查看幼儿园环境建设及园所文化建设情况。(30分钟)
(二)实地查看半日活动,观察幼儿自主游戏等保育教育过程,了解教师和幼儿互动情况,进行过程性评估。(60分钟)
(三)查阅档案资料。(30分钟)
(四)听取园长汇报。(20分钟)
(五)专家组反馈意见。(60分钟)
(六)旗区教体局分管领导发言。(10分钟)
每所幼儿园至少半天。
四、提供材料
(一)幼儿园需要提供的资料(现场查看)
1.《内蒙古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版)》自评表。
2.幼儿园自评分析报告(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进行分析)。
3.园长汇报材料(包括园所整体建设情况,亮点工作及不足等),要求用PPT汇报,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二)旗区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本旗区提交申报市级示范幼儿园报告。
2.申报市级示范幼儿园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扫描件)。
3.申报市级示范幼儿园基本情况汇总表。
旗区提供的材料上报至eedsxqjyk@163.com,联系电话:8598808。
五、成立评估工作组
评估工作由领导组和专家组组成。
(一)领导组成员
组 长:屈光荣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事业
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苏翠玲 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乌力吉格日乐 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学前教育科科长
张砚慧 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学前教育科科员
王睿晗 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学前教育科科员
(二)专家组成员
朱晓红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主任,学前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刘 燕 自治区督学、自治区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包头市教育督导评估中心专家
李 慧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主任
郝海霞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托幼办主任
苏 婷 杭锦旗教育体育局托幼办主任
杨 君 康巴什区第七幼儿园园长
薛 茹 达拉特旗电厂幼儿园园长
张栓莲 伊金霍洛旗第六幼儿园园长
附件:2024年度市级示范幼儿园评定工作安排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2024年度市级示范幼儿园评定工作安排
时间 |
地点 |
拟申报市级示范幼儿园 |
4月22日 |
鄂尔多斯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会议室 |
评估组集中培训 |
4月23日 |
东胜区 |
东胜区那日松幼儿园 |
东胜区 |
东胜区那和雅幼儿园 |
|
4月24日 |
达拉特旗 |
达拉特旗第十八幼儿园 |
4月25日 |
准格尔旗 |
准格尔旗薛家湾第十四幼儿园 |
准格尔旗 |
准格尔旗薛家湾第九幼儿园 |
|
4月26日 |
伊金霍洛旗 |
伊金霍洛旗第三幼儿园 |
鄂尔多斯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会议室 |
评估组汇总总结 |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