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强化我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内教办字〔2020〕264号)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及其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内教办字〔2019〕123号),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旗区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鄂尔多斯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学生近视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评议考核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内教办字〔2020〕264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及其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内教办字〔2019〕123号),制定本办法。
一、评议考核对象
各旗区人民政府。
二、评议考核原则
(一)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全面考核近视防控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及人员配备、政策制度的建立健全,强化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安排投入、降低近视率等重点事项进行重点考核。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议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力求做到客观事实,数据真实可靠,严格杜绝虚假材料和数据。
(三)目标导向,力求实效。坚持评议考核工作作为推动近视防控工作的目标和导向要求,突出近视防控工作的进展和实效。
三、评议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评议考核旗区人民政府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和部署推进,强化各地结合实际出台近视防控实施方案、落实政府部门分工负责机制等情况。
(二)明确主体责任,带动基层落实。评议考核旗区人民政府近视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带动基层落实,采取有序、长效近视防控措施和加强机制建设等情况。
(三)合理安排投入,支持工作开展。评议考核旗区人民政府合理安排经费投入,保障本地区年度近视调查与近视率核定、学生视力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视力健康管理、办学条件改善、专业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视力保护健康教育与近视防控科学知识普及等工作,以及支持保障全国、全区、全市近视防控试点单位和改革试验区及本地区近视防控开展工作。
(四)落实专门机构,强化专业保障。评议考核旗区人民政府强化近视防控专业保障机制建设,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门机构建设,加强眼科医疗机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近视防控专门机构或疾控机构学校卫生、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眼科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控科学研究,加强技术指导和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近视防控等情况。
(五)示范引领带动,培育典型经验。评议考核旗区人民政府支持全国、全区、全市近视防控试点单位和改革试验区建设,强化试点引领,加强监测数据分析与运用,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等情况。
(六)优化办学条件,改善用眼环境。评议考核旗区人民政府优化办学条件、改善学校用眼环境、教室采光照明等基础设施保障,消除中小学校“大班额”等情况。
(七)配备设施设备,开展监测筛查。评议考核旗区人民政府加强中小学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和区域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为中小学校配备符合要求的校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学校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开展日常近视监测筛查等情况。
(八)减轻学业负担,加强体育锻炼。评议考核旗区人民政府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控制书面作业和网络作业总量,避免变相布置作业,指导学生参加实践锻炼,增加、保障户外活动,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和校内体育项目推广、保障学生课间到教室外活动等情况。
(九)实施家校联动,发挥家庭作用。评议考核旗区人民政府推进近视防控家校联动和规范电子产品使用,采取的家庭近视防控普及宣传、引导家庭和学校控制和减少电子产品使用相关措施等情况。
(十)重视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评议考核旗区人民政府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建设和工作开展,近视防控科普宣传和制作近视防控科普素材,落实学校健康教育相关要求,以学校、家庭为主阵地开展近视防控健康教育等情况。
(十一)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康档案。评议考核旗区人民政府开展近视普查抽查科学化、准确性,保障近视率核定,近视防控信息系统和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设等情况。
(十二)加大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评议考核旗区人民政府出台近视防控监管政策,加大近视行业监管力度,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等情况。
(十三)降低近视发生,严格评议考核。评议考核旗区人民政府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及其重点任务分工》规定的近视防控目标,出台考核办法,开展近视防控评议考核等情况。
四、评议考核步骤
(一)印发通知。市教体局等各相关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评议考核工作。
(二)自查自评。各旗区人民政府依据本办法及《鄂尔多斯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见附件),全面总结年度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附自评量化分值表,报送市教体局。各旗区人民政府对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自评报告要包括工作进展、成绩和亮点、问题和不足、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
(三)实施考核。市教体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相关指标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形成考核意见,明确得分。
(四)通报结果。评议考核结果向旗区人民政府反馈,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旗区予以表扬,加强激励,在宣传典型经验、遴选推荐专家和改革试验试点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对排名靠后的旗区予以通报,并视情况约谈有关负责人。各旗区在考核结果通报一个月内,应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
五、评议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体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评议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评议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二)确保考核质量。各旗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自查自评,确保自评工作质量。做好自评材料收集整理,确保自评材料经得起核查,自评结果经得起检验。评议考核部门要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组织实施评议考核。
(三)严肃考核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通过评议考核发现和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减轻基层负担。坚持科学评议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六、结果运用
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纳入市对旗区考核,考核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通报,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市直属各学校参照执行。
附件:鄂尔多斯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
量化分值表
附件 鄂尔多斯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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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考核 项目 |
评议考核要点 |
分值 |
评分 |
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旗县区级实施方案 |
1.成立旗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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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近视防控工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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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印发旗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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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政安排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经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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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主体责任,带动基层落实 |
5,政府专题研究部署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督促落实到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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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专门机构,强化专业保障 |
6.明确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门机构,加强近视防控技术指导,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空间等基本条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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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眼科医疗机构、区域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近视防控专门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眼科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控研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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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引领带动,培育典型经验 |
8.支持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近视防控试点旗区和改革试验区建设,落实建设要求,总结典型经验,加强推广宣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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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展市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旗区和改革试验区建设,建设一批市级近视防控示范学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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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釆取措施,改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设施和环境,配备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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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釆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等设施以及教材、考试试卷等用品相关强制性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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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消除“大班额”现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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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设施设备,开展监测筛查 |
13.将学校卫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中小学校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和区域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建设,在人员配备、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支持,加强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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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指导开展日常近视监测筛查,提升基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能力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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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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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学业负担,贯通体育锻炼 |
16.切实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实践锻炼,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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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活动,保障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户外活动,保障学生课间到教室外活动,规范开展每天上下午各1次眼保健操,实施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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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学校体育、健康教育场地设施,深化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和要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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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考核 项目 |
评议考核要点 |
分值 |
评分 |
实施家校联动,发挥家庭作用 |
19.提升家庭近视防控知识和意识,做好家庭近视防控工作,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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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家长增加陪伴孩子户外活动时间,减少电子产品使用,引导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科学使用电子产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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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学校本着按需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釆用纸质作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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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 |
22.政府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加强对《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宣传、解读、落实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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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支持全国、自治区和全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开展宣讲工作,组建本地区专家宣讲团,积极开展宣讲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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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重视近视防控科普宣传,研制近视防控科普素材,利用当地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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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主阵地建设,引导学校、家庭、学生和社会重视近视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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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康档案 |
26.开发、利用近视防控信息系统,推动学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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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建立眼健康数据库,开展近视防控大数据监测,指导科学防控近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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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逐步落实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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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
29.出台近视防控监管政策,推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近视防控行业监管力度,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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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杜绝进校园发放近视防治广告、开展商业宣传等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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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近视发生,严格评议考核 |
31.在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基础上,每年总体近视率下降水平达到《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目标要求(2019年试用本项要求,2020年根据疫情影响评估情况另行规定)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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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考核,严禁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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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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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开展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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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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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考核 |
出台眼视光相关产品及服务认证釆信推广政策措施,公布获得眼视光相关产品认证、验光配镜服务认证名单和目录。定期曝光和公布不合格近视防治单位、企业目录和产品目录,供家长和学生选择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时参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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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社区近视防控点,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并推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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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孕产妇和0-6岁儿童家长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抓早抓小防控近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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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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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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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直属各学校。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