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全市县域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审议 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5976 发文字号: 鄂教体字〔2020〕82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发文机关 市教育体育局 信息分类 其他  报告 公开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概述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贯...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全市县域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审议 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请审阅。

一、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情况

全市现有义务教育学校189所,在校生22.5万人,其中初中50所,在校生6万人,教职工6407人,其中专任教师5485人;小学139所,在校生16.5万人,教职工1.2万,其中专任教师1.1万人。2014年,市政府出台《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4〕48号),确定各旗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建立了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2014年2018年,各旗区分批次顺利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2019年5月,完成对所有旗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复查,各旗区义教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符合评估标准,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各旗区人民政府推进工作情况均达标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理念一是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要性认识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期性和动态性。2017年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监测机制和复查制度的通知》(鄂教督委发[2017]7号),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和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强化督导机构建设,强化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职能;建立健全监测和复查制度,进行常态监测复查2019年5月9个旗区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复查,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旗区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早谋划、早部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二是坚持市旗区市委常委会会议旗区两级党委教育领导小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旗区长办公会等召开各类会议优先议教、定期和不定期议教,及时研究教育存在问题,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三是将旗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纳入市委政府对旗区委政府“五位一体”考核,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压实各旗区人民履行教育职责。

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力度一是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工作机制。依法落实各级人民政府教育支出责任,逐年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2019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收入91.44亿元,比上年的78.2亿元增加 16.93 %。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84.11亿元,比上年的69.44亿元增加21.12 %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74.39亿元,比上年的62.91增长了18.24%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0840元,比上年的18208元增长了14.46%。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落实税费减免、政府补贴、审批程序简化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通过举办民办学校、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捐资助学等方式支持教育发展。二是加快薄弱学校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步伐。2020年,新扩续建中小学幼儿园48所,已开工建设22所,已建成教师周转宿舍936套。三是加大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我市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足额安排教师培训经费。2020年,市本级投入1000万用于教师培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市级层面统一承担费用,为各旗区建设、租用教育城域网线路,配备“网际交互教室”。自2012年起,投入1900万元陆续为中小学和幼儿园建成网际交互教室245个年均投入100万元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基础性、保障性、通用性教育教学资源。2019年下半年以来,共投入1498.74万元用于帮助旗区、学校降低设备运维、更新升级、网络资费、教师培训和应用研究的成本。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管理一是健全教师补充机制,完善编制管理。通过自主招聘和公开招聘等方式不断充实教师队伍。2020,全市招聘和引进小学教师1914名。2019年,自治区经实地调研后为我市2000编制,目前我市中小学教职工专项事业编制总量共计21440名。二是多措并举提高教师待遇。深入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鄂党发〔2018〕18号),全面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2019年伊金霍洛旗试行试点,2020年面向全市全面推进。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鄂尔多斯市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鄂教体发〔2020〕1号),自2019年9月1日起,将全市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在册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1.5倍核定,提高绩效工资总量至6万元。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主任津贴不低于1000元/月的规定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出台教师景区免门票、出行免费乘坐公交车等惠师政策;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发展,推动市内医院为教师设立绿色通道、提高教师定期体检费标准,建立教师休养制度。三是加强教师学习培训力度。建立在职教师进修制度和市、旗区、学校幼儿园三级相互衔接的培训工作机制,创新实施“候鸟型”人才引进计划、“校长+骨干”优秀团队引进模式,建设“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采取“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选派教师赴北京、深圳、珠海等先进地区进行培训,邀请全国各地专家到我市为教师、校园长及教育行政领导开展培训;加大农村牧区教师的培训力度,逐步实现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全覆盖,2019年市本级组织培训项目21项,累计培训5780余人,其中农村牧区2800余人次。完成“国培”“区培”计划项目28项,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其中农村牧区600余人次。

(四)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一是财政投入坚持向民族教育倾斜。从2007年开始,市本级财政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2019年下达696万元,支持民族语言文字教材、教学课件的开发利用以及民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自2012年起投入300多万元建成网际交互教室学校51所(其中幼儿园25所、小学18所、中学7所、高校1所)。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2020年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315万元和市民委配套资金835万元,市财政局下达2020年春季学期鄂尔多斯籍蒙古语授课学生(幼儿)全免费教育资金1762.6元。二是着力提升民族教育软实力。实施蒙古语授课学科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工程,采取长期和短期培训相结合、脱岗和在岗培训相结合、线上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以学科带头人传、帮、带等多种方式,加大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培训和校园长挂职学习力度,全面提升蒙古语授课学科教师专业素养和校园长教育教学管理水平。2019年,累计培训蒙古语授课教师1008名,平均每年30%的学科专任教师参加市级以上教师培训。2020年8月底,全市蒙古语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82名语文教师开展了培训,各学校均已配备了国家统编语文教师,确保正常教育教学开展。三是加强蒙古语文字规范化应用。举办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蒙古语授课中小学蒙古语正字大赛、全市蒙古语授课教研员联合教研活动等。支持传承和发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搭建蒙古包、奶产品制作等活动,为师生提供了在实践中学习蒙古语的机会和条件。四是深入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开展了“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教育,着重开好学校历史课、思政课。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包括中华经典诵写讲、中国汉字听写大会、蒙古文正字听写大会、鄂尔多斯语言艺术节等活动。开设丰富多彩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校本课程、兴趣小组以及丰富多彩的班队社团活动,把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每年举办全市民族幼儿园“心连心 手拉手 促团结 促提升”区域性联合教研和幼儿园特色建设与管理经验交流活动、全市民族小学民族传统体育艺术节暨校长研讨会、全市中学生技能大赛暨蒙古族中学传统体育艺术比赛,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民族教育发展水平的提升,并很好地辐射了八省区。

(五)优化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一是努力破解“乡村弱、城镇挤”难题。通过改扩建学校、校内合理调节增加班数、校际转学等措施着力消除大班额和超大班额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全部消除9个旗区均无大班额。2014年至今一直实行就近免试、划片规范、阳光分班入学,由计算机系统随机均衡搭配学生和教师,消除了“择校”、“择班”、“择师”现象,我市做法已被自治区教育厅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区推广各旗区相继制定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纳入旗区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二是均衡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城乡教师常态化双向流动,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2019年,全市校长交流轮岗比例为27.5%,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为15.2%,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31.7%。城乡学校可充分利用同频互动教室资源开展实时网络教研活动,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三是提升信息化教学应用水平。全市教育城域网核心带宽40G,骨干带宽10G,城乡所有中小学和公立幼儿园全部实现千兆接入。46%的中小学实现了无线网络覆盖,71%的中小学建有数字化校园。实现三级校园视频监控联网,总计接入308所学校幼儿园、43158路视频,并向自治区平台推送重点视频10000路。所有中小学均配备同频互动教室,开展校际交互活动,所有班级均配备智能触控一体机用于教学。30万册电子图书、7000余种电子期刊、“学科网”数字教学资源及蒙古文教学资源等依托教育城域网城乡师生无差别地享受“互联网+教学”环境。通过“教育云”平台提供教学教研、教务管理、教师发展、学生培养、学校管理、招生考试、通用等7大类近20项应用服务。试点应用单位465个,常态应用单位220个,教师普遍使用互联网APP和上述应用服务教育教学,其中智慧阅读、校园安全管理等应用已实现中小学全覆盖。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教育工作。构建了“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由市民政局牵头,深入排查,建立留守儿童一人一档的信息台账,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留守儿童进行跟踪结对帮扶;积极开展学习教育、心理健康、生活照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建立了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就学、生活和安全需要;落实《鄂尔多斯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对疑似失学儿童进行了全面核查,逐步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全市共有送教上门学生266名,随班就读学生1051名,就读特殊学校学生303名。

(六)全面落实中小学减负政策。一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列入了市对旗区教育工作及直学校的督导评估方案中,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严格执行中小学生作息时间规定,杜绝补课和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确保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规定标准。坚决查处中小学不遵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小学一年级教师要求学生“非零起点”等不规范教学行为二是实施“减负提质”工程。印发《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鄂教发〔2019〕5号),就严格规范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作业量、严格规范教学行为等提出工作要求。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30条)的通知》(内教基函〔2019〕16号),要求各旗区对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学业负担报告并制定详实的减负提质实施方案各旗区均已完成此项工作东胜、康巴什达拉特旗已组织召开“减负提质”主题现场工作会。2019年11月,印发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10类不规范办学行为问题。市教体局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深入市直8所学校9个旗区77所中小学进行明察暗访,对41所学校存在的97项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印发《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办学行为查处结果的通报》3个2个旗区教体局在全市教体系统通报批评,责成旗区教体局对3位校长进行行政处分,对8位校长进行提醒谈话,对15所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将1名教师取消其教师资格调离教育系统。20204月26日,组成四个专项检查组,深入9个旗区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查,坚决查处中小学不遵守规定的到校、离校时间、作业量过多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三是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建立了由政府统筹、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总数988所,白名单894所,黑名单11所。摸排831所校外培训机构,其中符合条件的机构719所,有问题需整改完成的65所、限时整改的12所,已取缔的35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教育经费落实不够及时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验收完成以后,后续没有形成可持续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教育投入方面出现下滑趋势。少部分旗区未全面落实法定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规定要求全市中小学绩效工作仍没有落实到位。二是教育工程建设与实际需求仍不匹配。2020年全市规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33所,其中有16所中小学仍未开工。目前,少部分旗区已不能满足学生的就学需求,仍存在大校额,出现班容量过大等问题,出现了功能室被挤占挪用、活动场所不足、教学辅助用房不达标、教学设施设备不达标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全市义务教育的持续均衡、优质发展。三是教师待遇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市中小学教师编制严重不足。为缓解编制不足的问题。近年来,全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教师3274人,但无法实现与编制教师“同等待遇”,挫伤了这部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当前,我市执行的初、中、高级教师职称比例为4:4:2,教师高级职称比例偏小不少教师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评聘高级岗位。四是“减负提质”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近年来,办学理念、管理水平、教师素质及评价导向等因素的影响,我市不规范办学行为的现象仍然存在。学生在校时间过长、作业过多、学业负担过重的“顽瘴痼疾”还没有彻底解决,中小学“减负提质”工作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压实政府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督促旗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旗区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后续投入及时足额到位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存在问题和“五个刚性指标”中的“一票否决”事项,制定时间表和任务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齐配足教学设施设备以及各功能室设备继续加快推进在建中小学建设进度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规定要求,补拨所欠经费,切实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确保重大政策落到实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贯彻实施意见》(鄂党发〔2018〕18号),制定出台符合实际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方案,并在编制管理、岗位设置、教师交流等方面,继续研究出台更多、更好的改革政策,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调整和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努力适应城乡新增适龄儿童子女入学需要。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全面改善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缩小校际间差距。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培训,努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健全校长、教师流动机制,做好各项政策规定和保障措施,推动城镇教师资源在区域内合理流动,努力解决农村牧区教师队伍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配置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四是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进一步发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作用,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教育职责(试行)》,强化成员单位履行教育职责。成立全市教育督导评估中心,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实现督政、督学并重。进一步发挥好法律法规赋予督学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职能作用,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驾护航。五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精神,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在全力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成果的基础上,提前规划部署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逐步推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内涵发展,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一是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切实把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的措施落实到位。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支持着力抓好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重大项目对接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我市教育发展。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采取以奖代补、公办民助等方式,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捐资助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二是整合教育资源。积极适应城乡优化发展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着力优化校点布局,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通过对现有闲置校舍、校产进行整合、置换利用等方式,提高教育资源有效利用率,盘活闲置教育资源。三是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积极支持实施重大项目,切实加强教育薄弱领域和重点环节建设,推进全市城乡教育统筹发展。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统筹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协调发展,重点向农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加快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育发展的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间教育公平和均衡。

(三)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增强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各旗区教体局和各中小学校要继续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点,完善相关制度,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继续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把禁止有偿补课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建立禁止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检查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切实把工作抓严抓实。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考核结果记入教职工师德师风个人档案,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任用、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二是进一步提高全市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继续完善从幼儿园到中小学,从专任教师、校长、园长到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涵盖各学段、各学科、各层面的多元化、实效性强的全员培训体系。以“建设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打造一支政治素质优、教育理念新、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校园长队伍”为目标,坚持“精准培训”原则,按照 “引领推进接地气实操性强抓落实”和“一项目一主题五段式”培训方式,实施全市教师培训计划。三是继续实行校长、教师轮岗制度,并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学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并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重要责任,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逐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一是统筹推进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投入力度,及时足额落实民族教育经费,建立蒙汉双语教学经费长效机制,将民族中小学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设备购置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民族教育在教育教学质量、教研工作等方面发展和提高,优化民族传统文化校本课程,培养学生的民族艺术特长,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校园文化建设二是建立健全民族教育及民族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组织统编教材教研专家团队统编教材进行深入解读全力推进民族学校教育教学定有序进行。全力完善蒙语教学资源建设,更好的服务教师教学工作,努力开展蒙语网络授课活动,补充蒙语授课学生缺乏网络授课的短板三是严抓教师队伍建设。对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措(试行)〉的通知》要求,市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草拟了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教师补充机制、培养和激励机制,切实强化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执教能力,确保我市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师教得好、学生学得会、跟得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综合运用线下集中培训、在线培训、校本研修及“一对一”跟岗培训等形式,市内外持续推进国家统编语文教师专项培训,切实提高一线教师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课堂教学效率。四是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活动。开展主题大队会(团日活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活动、家校互动活动、“蒙汉校际结对手拉手”活动、“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追寻红色印迹 传承革命精神”红色研学活动、舞台上的思政课·优秀思政作品大赛、主题演讲和校园足球联赛等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爱党爱国、民族团结、振兴中华的情感。

(五)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新时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要抓好课堂主阵地,突出思想政治课关键地位,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教学中,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要建设环境优美、积极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环境,开展丰富多彩、循序渐进的教育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德育文化氛围。统筹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强化实验操作,着力培养学生认知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关键能力;持续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落实每天1小时体育运动。以校园足球为引领,支持每所学校都型成一个体育特色,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兴趣,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义教阶段学生要掌握1—2项运动技能,高中阶段学生要掌握1—3项体育技能;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开齐开好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学会欣赏美,自觉抵制低级趣味;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劳动,积极开展校外劳动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着重培养中华民族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的传统美德。

(六)重点解决优质资源配置不均衡。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实施城市核心区优质教育资源厚植扩面、整体均衡工程。推动各旗区内部集团化办学,向城市核心区学校集团化办学深化。以输出先进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方法和管理模式为核心,以输出优秀管理人员和教师为关键,切实打破区域划界形成的“壁垒”,推动城市核心区优质教育资源厚植扩面、整体均衡,东康伊齐头并进、优质均衡,全市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明显增加。全市新建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实行集团化办学;实施农村牧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为抓手,促进农村牧区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质量提升。大力实施集团化办学,由城镇优质校为农村牧区校选派管理团队,实行“捆绑考核”,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常态化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加大名师工作室对乡村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训。加快推进“银龄讲学计划”,探索建立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定期到农村牧区学校支教服务机制。强化运用远程互动教学研平台,每校每天至少开展1次远程教研。探索实施信息化条件下主讲教师网络直播授课、助教管理课堂的“双师课堂”模式,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大力推进城镇学校与农村牧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为全市每所农村牧区学校精心挑选一所结对学校。开展市、旗区和校级联合教研、科研活动。深入偏远农村牧区等相对薄弱地区的学校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指导工作,引导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课题研究能力。大校带小校,强校带弱校,城区学校带农村学校的原则,采取城乡互动、全员参与的方式,定期开展送教下乡系列活动活动,实现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七)切实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强化课堂主阵地建设,优化和改进教学方式,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体验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深入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全方位提高教学内容、活动、方法、交流、手段、问题设计、课堂检测和教学评价的高效性,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推动国家课程校本化,建立多样化的课程体系;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行有效作业,推动作业适量化、精品化、分层化、个性化发展。健全学校课程、作息时间、社会实践活动备案、公示制度、“减负提质”专项督导制度。严肃查处中小学各类不规范办学行为,从严问责,形成震慑;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教育”的发展,健全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大力推进基于人工智能的“教、学、评、管”方式改革。继续申报、争取尽快开始鄂尔多斯智慧教育云建设,推动全市智慧教育进程;建设教育资源应用服务体系,实现优质资源全覆盖;持续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提升教育教学支撑水平;培养教育信息化专家队伍,培育教育信息化典型案例。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20日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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