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精神,推动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开展,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提升督导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改进督导评估方式方法,加快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发展,原定于2020年3月份开展教育督学专业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培训,因疫情影响暂缓,现决定于2020年10月下旬开展。
一、培训内容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以及相关内容。
二、培训时间
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
三、培训地点
北京市
四、参训对象
市、旗区级教育督导分管领导、督导室各3名、基础教育科各1名、托幼办各1名。
五、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实地考察、交流讨论等形式进行。
六、相关要求
1.请参训人员回执单于2020年10月22日前报送至邮箱bdrg0908@163.com。(详情附件)
2.参训人员随身带好学习笔记及本人身份证。
3.本次培训费由市教体局承担,参训人员交通费、住宿等费用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4.培训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自治区、我市相关配套规定。
5.培训期间,请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佩戴口罩,积极配合体温体测,按会务组安排间隔距离就坐。
附件:参训人员回执单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
参 训 人 员 回 执 单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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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