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牵手 暖城出租”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303 发文字号: 鄂交发〔2023〕51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8日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  通知 公开日期 2023年03月08日
概述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出租车企业:   经局党组研究决...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牵手 暖城出租”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03-08   打印   下载 【字体: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出租车企业: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牵手,暖城出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8日

  鄂尔多斯市“交通牵手·暖城出租实施方案

  出租车是鄂尔多斯城市的流动名片和形象,是来宾感受鄂尔多斯市温度的第一接待人,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在保障市民出行服务、增强城市功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全面提升鄂尔多斯出租文明服务水平,给广大市民朋友和各地来宾提供优质的出租车出行服务,感受鄂尔多斯温度,更好地展现“暖城”鄂尔多斯文明典范城市形象,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开展“交通牵手,暖城出租”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自治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精神,牢牢把握市委、市政府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建设“四个国家典范”,打造“四个全国一流”战略定位,落实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意见,系统推进交通综合治理效能和文明服务水平“双提升”,逐步推进新能源出租车辆更新工作,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助力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打造人民满意交通,塑造“暖城”鄂尔多斯交通出行文明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27名干部职工和交通运输服务中心437名干部职工与全市注册运行的5973台出租车驾驶员心手相牵、结对包服活动,实现“一个好转、二个减少、三个提升”的工作目标,即出租汽车文明服务质量得到根本性好转;乘客投诉事件明显减少、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让暖城鄂尔多斯更有温度、生活更加温情、市民更感温暖!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与出租车驾驶员包联服务牵手工作机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全体领导干部职工,每人“牵手”6—9辆出租车,并与出租车车主和出租车驾驶员建立微信群。牵手出租车司机原则选择工作生活地所在旗区巡游出租车,也可由干部职工随机自行选择。“牵手”行动由工作人员先行选择出租车,然后由科级干部选择。“牵手”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负责做好出租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安全意识等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帮助驾驶员提升文明服务水平;二是负责做好“牵手”驾驶员“接诉即办”件的处置、办理、回复工作。投诉由牵手人员全程办理,涉及执法方面的,牵手人跟进,由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涉及服务中心的,由牵手人协调中心处理;三是负责做好出租行业的政策宣讲和帮办代办工作,及时将出租行业新政策、新动态传达到“牵手”出租车驾驶员,协助驾驶员做好新能源出租车辆补贴的申领工作,帮助驾驶员做好道路运输相关证件的申领换发等相关业务代办工作;四是负责做好出租车扫码评价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为了进一步方便市民对出租车驾驶员的评价监督,有效规范驾驶员安全文明运营服务行为,让出租车文明优质服务成为常态。“牵手”人员要宣传引导出租车驾驶员规范使用扫码评价系统,协助出租车驾驶员办理银行卡和服务评价“二维码”,并监督驾驶员规范张贴并使用服务评价“二维码”进行收款。五是负责做好出租车服务监督卡的更新办理工作。新服务监督卡要包含:驾驶员姓名、车牌号、所属公司、监督卡号、道路运输证号、监督电话、“牵手”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要督促驾驶员规范张贴新服务监督卡。

  (二)建立执法与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相关职能科室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勤联动机制、资源共享机制、信息抄告反馈机制和重大典型案件通报机制。一是要建立完善道路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与道路运输服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渠道,实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与道路运输证件换发、诚信考核等相关行政权力的有效衔接;二是要实现执法与培训相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依法依规扣押违法违规出租车驾驶员相关道路运输证件,并及时抄告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要对违法违规驾驶员开展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和节能减排知识相关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对违法违规驾驶员进行专题考试,考试通过的驾驶员要抄告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返还相关扣押的道路运输证件,考试不通过的驾驶员,要继续进行培训,直至通过考试后抄告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返还扣押的相关道路运输证件。三是要实现日常运营与车辆年检年审相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要联合建立完善出车驾驶员不良记录数据库,及时记录和更新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信息、违法违章信息,按月联合汇总公布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红黑榜”及重点跟踪对象名单,“牵手”人员要及时跟进“黑榜”与重点跟踪对象的教育与引导工作。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在出租车辆年检年审时要对车载GPS设备运行情况和“码上出行”监督系统使用情况进行逐车查验,对存在问题要求整改后再办理年检年审手续,同时要与“牵手”人员确认牵手驾驶员运营期内运营违规是否“清零”及培训教育配合情况,待牵手人员确认签字后,依法依规开展年检年审相关工作。 

  (三)保持出租车行业“打黑”高压态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按照“清彻底、清到底、清干净”的总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医院、学校、公交站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出租行业乱象,要强化与公安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打击有力、震慑有效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建立健全出租车驾驶员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工作办法,公布检举、揭发热线或开发投诉、检举模块,充分调动群众力量积极检举、揭发出租车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举报查实,案件办结的投诉、检举人给予相应奖励。

  (四)建立监督工作机制。机关纪委要做好明察暗访与跟踪督导工作,督促牵手人员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对工作中推诿扯皮、行动缓慢、敷衍塞责、风言风语的要进行问责。要建立活动奖惩激励机制,依据扫码评价系统,对牵手驾驶员排名靠前的牵手人,给予多多评积分奖励,在评先选优、职称评定等工作中优先“牵手”行动中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对“牵手”行动中“出工不出力”“敷衍了事”,未能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有效宣传教育引导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处罚,市民对出租车每投诉一起,调查核实属驾驶员责任的扣除相对应的“牵手”工作人员100元绩效工资,年投诉超过三起及以上的出租车,取消相对应的“牵手”工作人员评先选优和职称评定资格。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5日)。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单位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明确牵手人和牵手出租车。

  (二)启动实施(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30日)。在全市9个旗区同时开启“交通牵手,暖城出租”线上启动仪式,现场邀请驾驶员代表做优质文明服务承诺,与驾驶员签订优质服务承诺书,号召广大出租车驾驶员文明规范服务,树立鄂尔多斯出租车驾驶员文明服务形象。4月30日前要全面完成在营出租车扫码评价系统的安装应用工作,确保广大市民实时监督评价,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促服务,以服务树形象。

  (三)巩固提升(从2023年5月1日开始,长期开展)。工作人员要实时动态开展“牵手”出租车驾驶员的教育引导和包服帮办工作。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要深入分析出租行业运营服务中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按月公布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红黑榜”及重点跟踪对象名单,强化服务跟踪,健全长效“牵手”包服联动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牵手,暖城出租”的重要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交通牵手,暖城出租”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坚守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推进联合工作机制,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责任落实。单位要根据时间节点,落实时限进度,加强动态检查和督导服务,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同时,要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妥善处置应对“牵手”行动中出现的各类舆情。对牵手工作进展情况要每月制发通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大“交通牵手,暖城出租”必要性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牵手”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和优质文明服务驾驶员,积极营造“交通人,心手相牵,共建暖城在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交通牵手,暖城出租”牵手联络 


         相关解读:《鄂尔多斯市“交通牵手·暖城出租”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