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253 发文字号: 鄂交发〔2023〕3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06日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  通知 公开日期 2023年01月06日
概述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2023年是...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01-06   打印   下载 【字体: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切实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要。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发电〔2022〕2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3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2〕357号)精神,为圆满完成春运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切实增强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力打造“平安春运、健康春运、温馨春运、诚信春运”,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顺畅,努力做到“五个确保、两个不发生”,即确保运输组织有力、确保运力充足有效、确保运行畅通安全、确保服务优质规范、确保防疫优化措施到位,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幸福美满”的春节。

  二、重点任务

  (一)在科学精准上狠下功夫

  1.持续优化落实春运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认真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政策,持续做好客运站、公路服务区等窗口单位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有条件的公路服务区,可设置车辆停放和司乘人员休息专区,为具有发热等症状的群众提供饮水、如厕、休息等服务。

  2.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护。切实保障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品供应,督促做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实行症状管理。原则上不安排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从事运输活动;对出现症状已超过7天或者症状消失的,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其中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

  3.加强乘客健康理性出行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在春运期间理性出行、错峰出行;引导公众持续提高防护意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引导春运期间出行人员加强个人健康监测,乘客旅行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坚持勤洗手、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在运输组织上狠下功夫

  1.切实做好道路客运组织。充分考虑社会公众出行预期,加强春运客流分析研判,统筹道路客运运力资源,按照充分准备、按需投入、及时响应的原则,强化道路客运组织,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加强与教育、公安、文化和旅游、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协同协作,准确把握春运探亲流、务工流、旅游流、学生流新特点,有针对性制定道路客运保障计划,增强运输组织弹性,合理安排班次计划,动态优化运力调配,服务乘客错峰出行。对于出行需求相对集中的务工人员、学生,积极开展团体服务、上门服务,具备条件的可组织“点对点”包车运输,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学生错峰离校返校。 

  2.优化运输衔接。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运力与铁路列车、民航班机等信息共享和衔接,加强在运营时刻、组织调度、运力安排等方面的协同衔接和应急响应,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指导城市公共汽车运营单位采取缩短发车间隔、开行区间车和快车、开通夜班公交、定制公交、接驳公交等措施,提高乘客集疏运能力,减少聚集和长时间等待。强化春运期间农村客运服务保障,加大运力投入力度,通过提供预约响应和包车服务等措施,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需求。 

  (三)在畅通高效上狠下功夫

  1.畅通路网通行。加强春运高峰时段、重点路段的路网运行动态监测,提前对春运易拥堵路段和收费站开展排查并制定疏导绕行方案,利用多种方式发布路况信息。提前备好铲冰除雪等物资设备,提高公路疏通效率。在高峰时段,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和远端分流,继续执行高速公路严重拥堵上报制度。加强ETC车道运行监测,落实好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和“绿色通道”政策。 

  2.确保重点物资运输。制定应急物资保障预案,加强物资运输研判,优化运输组织,落实应急运力准备,加强对运输应急和民生物资车辆的通行管理,确保运输通畅,统筹安排好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新冠肺炎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以及粮食、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生活物资运输。 

  3.强化交通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积极协调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货车司机、快递员的生活保障,出现滞留的,为其提供必要的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医疗救助服务。

  (四)在防范应对上狠下功夫

  1.有效处置突发疫情。完善重点枢纽场站从业人员突发规模性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并有针对性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时,依据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科学实施应急处置,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及时调度投用储备力量,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

  2.做好专项督查和属地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或通过采取视频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书面(电话)调度等工作方式,以及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指导春运工作。联合市公安局在春运期间集中开展“打非治违”雷霆行动,做到真检真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务求实效,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问题,为人民群众春节期间安全出行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执法保障。

  3.做好企业自查。运输企业要针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五)在用心服务上狠下功夫

  1.服务重点群体。严格落实老年人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措施。主要枢纽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等,并落实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的有关要求,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

  2.开展志愿服务。要积极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暖冬行动”等活动,组织更多的青年志愿者在车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增加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3.开展道路客运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春运和全国两会期间的道路客运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大数据技术,梳理排查非法营运车辆和企业,加强部门协作,实现线上线下精准化查控,维护运输市场良好秩序。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水云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新吉乐图任副组长,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运输服务科,承担日常工作,张胜江任办公室主任。各旗区、各单位也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加强宣传报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与宣传部门、媒体单位沟通,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春运动态,讲好春运故事。宣讲疫情防控措施,引导广大群众不扎堆、不聚集,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加强应急值守。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干部到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健全联络指挥体系,畅通12328、12345等服务监督渠道,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各类突发问题。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响应,妥善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做好信息上报。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6日

  (联系人:孙康;联系电话:0477-8586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