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537 发文字号: 鄂交发〔2022〕103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09日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  通知 公开日期 2022年05月09日
概述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道路交通安...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5-09   打印   下载 【字体: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全市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的报告》(鄂交安字〔2022〕1号)反馈,经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清零”专项行动。 

  一、工作情况 

  目前全市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处于认识逐步提高,行动显著加速,质量明显达标。但是道路安全隐患不仅是过去长期存在危及人民安全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更是限制和制约鄂尔多斯市打造绿色交通出行和路网合理运行的阻碍。在道隐患整治和研判的过程中发现,当前工作主要有三大隐患: 

  (一)工程隐患方面。主要是指消除隐患过程要按照工程类进行实施,工程类隐患治理前期手续办理及工程实施需要时间较长,特别是沿黄高速公路的收费站车道加宽改造、巴拉贡镇段的路基下沉和应急抢险,曹羊线和包府线隐患治理和修复养护工程,这些主要通过大中修进行整改,施工工期长,请各单位提前做好整改计划,倒排工期,确保年内完成隐患治理。 

  (二)设计隐患方面。主要是在低等级公路,特别是全市的农村公路,道路隐患相对较多,因为投资不足导致设计不完善,形成了隐患,因此我们一定要将农村公路抓在手上,坚决不允许农村公路出现畅返不畅、油返沙形成新的公路隐患,给人民群众出行造成新的安全制约。 

  (三)意识隐患方面。意识隐患是指人、车、路三要素,路是基础,车是关键,人是核心,意识形成的隐患特别是受今年疫情的影响,货车在通行不畅的过程中,收入显著下降,情绪的不稳定性,形成了人为的道路隐患。同时当前春耕在即,各种机械车辆将要在低等级公路、农村公路上运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工作安排 

  (一)落实整改任务。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自行整改;国省干线公路由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负责落实整改任务;农村公路实行属地管理,由旗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整改任务。 

  (二)多渠道推动整改。各旗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和资金投入,旗区交通运输部门要与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多渠道筹措资金,结合市级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项目和专项资金,对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各旗区交通运输局资金使用与隐患治理要同步推进,同步达标,通过公安、交通的联合验收。 

  (三)实行清单式销号处理。对照道路隐患清单,交警、路政、养护部门要形成合力,按照“一安全隐患 一技术方案”的原则,实现年底隐患全部清零目标。 

  (四)引导全民遵守交规。隐患清零工作是阶段性的,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科学有效的进行全面整改和跟踪治理,保障公路安全运营。同时,二十大即将召开,各成员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抓在心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引导全民遵守交规,加强引导教育,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清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我市经济平稳运行。 

  (五)全面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精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提高认识,及时完善方案,将隐患清零行动抓紧、抓实、抓在手上,抓出成效。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薛佳博;联系电话:0477-8586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