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5-06013 发文字号: 鄂国资发〔2015〕133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20日
发文机关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分类 其他  通知 公开日期 2015年08月20日
概述   各监管企业:   现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现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8月20日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

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发〔2015〕1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我市对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各监管企业及其出资企业。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 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落实情况。

4.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5.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及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7.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8.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9.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全面排查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使用等各环节。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罐区等。

(2)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禁忌切断装置等问题。

(3)建筑施工:对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停工项目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对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施工用电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打击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

(4)消防:重点检察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三、进度安排

(一)全面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9月1日前)。各监管企业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制定本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9月1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发至各生产经营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检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各监管企业要于11月30日前实现所有生产经营企业检查全覆盖。各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带队于9月5日前深入重点高危企业检查,特别是要全面排查检查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和运输的企业,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确保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重点事件、重要节点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12月31日前)。各监管企业要“回头看”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未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的企业要及时补充开展相关工作;要逐一复查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切实巩固相关工作成果,并全面总结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查找不足,改正完善存在问题。

四、有关要求

各监管企业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企业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清醒认识当前市场持续低迷、企业经营困难、生产建设高峰、正值主汛期等多种安全风险叠加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红线,切实抓好相关工作的部署和落实。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亲自带队深入生产作业场所督促检查,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监管企业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各监管企业要深刻吸取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事故教训,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专业人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防雨防雷、建筑工地防坍塌等重点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整治。要加强事故应急处置,一旦发现险情,要做到反应灵敏、果断决策、迅速报告、科学应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监管企业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介,以创办专栏、制作专题、播放公益广告、手机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好措施。

(五)及时部署总结。各监管企业要认真开展落实“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各监管企业于9月1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国资委,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的阶段性工作总结,着重反映问题,每月报送不少于3篇的工作动态综合信息,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并与12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和整改结果,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国资委。

联 系 人:乌音嘎

联系电话:858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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