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国资监管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启用“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公章和“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
附件:启用的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公章印模和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印模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15日
附件
启用的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公章印模
启用的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