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5-06009 发文字号: 鄂国资发〔2015〕106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6月01日
发文机关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分类 其他  通知 公开日期 2015年06月01日
概述   各科室、各监管企业:   自我委建立国资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制度以来,各科室、各监管企业通过报送...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监管企业:

自我委建立国资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制度以来,各科室、各监管企业通过报送工作信息的形式,主动反映工作热点、亮点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为提升国资监管和运营工作水平,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提供了很多有参考价值的依据。总体来看,各科室、各监管企业信息报送工作效率和质量在逐步提升,但与目前信息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部分科室和监管企业还不能完成信息报送规定任务。尤其是信息质量不高,内容空洞、格式混乱,导致采用率底。二是信息的时效性不强,一些工作亮点没能及时总结提炼,造成了信息资源浪费。三是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国资系统信息报送工作,提升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工作需要,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是国资委与监管企业之间联系沟通的重要途径,也是对外宣传国资系统工作成绩和工作亮点的重要手段,对于树立国资系统良好社会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近日,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进行了新的部署,对我们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科室、各监管企业要对此引起高度的重视,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切实贯彻落实好我委有关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的工作要求和制度规定。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各科室报送的信息要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报送。各监管企业也要健全信息报送工作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报送审批制度。今后,各科室、各监管企业报送信息要按《鄂尔多斯市国资委信息报送表》(见附件,下称《信息报送表》)统一格式报送。各科室《信息报送表》纸质版直接报送机关办公室,各监管企业《信息报送表》纸质版传真至0477-8581238,信息报送表》电子版统一发送到gzwxxbs@163.com

三、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督促考核。今后,各科室和各监管企业报送的信息以有效信息计算(被采用并发布市国资委门户网站的信息为有效信息)。各科室每月报送的有效信息不少于2条,各监管企业每月报送的有效信息不少于4条。各监管企业按照国资委业务科室有关要求报送的各类专项工作信息,经办公室采编并发布市国资委门户网站的,计入企业报送的有效信息。国资委办公室将对各科室、各监管企业报送的信息及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备案,并建立台账。进一步加大对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力度,将科室信息报送结果列入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将监管企业信息报送结果列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内容,未完成信息报送工作任务的,扣除相应分数。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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