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公开招标并购煤炭企业的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2-17332 发文字号: 鄂国资发【2012】47 成文日期 2012年05月07日
发文机关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 公开日期 2012年05月07日
概述   市城投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公开招标并购煤炭企业的报告》(鄂城投司字〔2012〕71号)...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公开招标并购煤炭企业的报告》的批复

 

市城投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公开招标并购煤炭企业的报告》(鄂城投司字〔2012〕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并购煤炭企业,全面提升企业的盈利水平和融资能力,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方案由你公司确定。

二、兼并重组规模

你公司并购煤矿的规模目标为:煤炭总储量达到8000万吨,年生产能力达到300万吨。

三、兼并重组及产权交易方式

选择煤质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露天开采生产安全有保障,产权明晰、没有法律纠纷的煤矿进行兼并。兼并方式以出资购买或投资控股的方式依法进行,保证你公司绝对控股。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组织市相关部门联合实施,确保交易合法、公开、公正。

四、并购资金来源

并购资金由企业自行解决。

五、并购程序

你公司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煤矿后报我委核准,依法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办理相关手续

                            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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