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
你单位《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请固定资产调拨的报告》(鄂住建办字[2012]7号)已收悉,市住建委所属二级单位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中心整建制划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我委研究,同意将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中心的部分固定资产合计:1511578元调拨给市住建委使用,同时将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中心部分资产97728元报废核销。
请各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具体事宜和调整资产、资金帐目。
附:1.核准调拨资产明细表
标题 |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调拨固定资产的批复 |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2-17331 | 发文字号: | 鄂国资发【2012】33 | 成文日期 | 2012年03月23日 | ||||||
发文机关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其他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12年03月23日 | ||||||
概述 | 市住建委: 你单位《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请固定资产调拨的报告》(鄂住建办... |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调拨固定资产的批复
市住建委:
你单位《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请固定资产调拨的报告》(鄂住建办字[2012]7号)已收悉,市住建委所属二级单位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中心整建制划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我委研究,同意将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中心的部分固定资产合计:1511578元调拨给市住建委使用,同时将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中心部分资产97728元报废核销。
请各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具体事宜和调整资产、资金帐目。
附:1.核准调拨资产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