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4994
  • 发文字号
  • 鄂自然资发〔2021〕395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18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申请单位: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关...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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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申请单位: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关于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达自然资审批字〔2021〕24号)、《鄂尔多斯市恩格贝生态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申请办理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函》(鄂恩管函〔2021〕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150621-01-01-005132),该项目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5次常务会议纪要》(〔2020〕20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该项目用地规模及布局已列入达拉特旗2021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重点项目清单,位于达拉特旗恩格贝生态示范区,项目建设用地规模为2.317公顷。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要求,同时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承诺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列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达拉特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该项目涉及占用耕地2.317公顷,按照相关规定,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踏勘论证。根据踏勘论证,认为该项目建设方案符合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用地选址和用地规模比较合理。
  二、该项目拟以划拨方式供地,拟用地总面积2.317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317公顷(耕地2.317公顷,不含永久基本农田)。
  项目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农业科普、研究、教育智能温室大棚占地1.1340公顷,道路及绿化占地0.5844公顷,停车场占地0.5986公顷。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号)文件的规定,已由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节地评价,评审论证认为,项目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和总用地规模合理,采用的工程技术比较先进可行,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并按要求出具了评审论证意见。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不得随意变更项目选址,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当地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及听证、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牧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足额落实补充耕地相关费用,在用地报批前完成耕地占补平衡。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五、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已通过用地预审及选址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需要重新预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 9月18日。
  附件: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选址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