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2248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0-05-06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住建局、空港园区建设局、高新园区建设局:   按照市政府、市安委办有关质量安全的工...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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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住建局、空港园区建设局、高新园区建设局 

  按照市政府、市安委办有关质量安全的工作部署,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415日至25日,我局对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排查整治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营造市“两会”和“五·一”期间良好的生产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模式,随机抽调我市质量安全专业技术人员8名,随机抽查各旗区工程22项,对3个工程项目下了发执法建议书。总的来看,旗区住建局对开复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下了大力气,抽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基本到位,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及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均已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单位“授权委托书”和“质量终身承诺书”签署情况良好,参建各方严格执行建筑法律法规、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质量安全责任基本落实到位,一些工程还实行了技术交底可视化、隐蔽工程影像留存等制度,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基本受控。 

  但从检查情况看,工程项目在质量安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项目疫情防控措施不健全,仍存在同时间段劳务人员大面积集中用餐情况。二是部分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行为。三部分施工、监理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配置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制度建立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四是内蒙古自治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控制规程》宣贯、执行不到位,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五是部分项目未制定施工项目管理目标,并未进行分解、考核,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六是部分施工单位无安全文明措施费台账,部分项目存在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物料提升机未检测投入使用、未签订防尘降噪、绿色施工、消防、食品安全责任状、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水源、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等情况。 

  二、质量安全问题较多项目 

  (一)康巴什泰祥家苑项目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泰发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鄂尔多斯市泰发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内蒙古天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存在先开工建设后补办施工许可证的行为;现有施工技术资料监理单位均未签认;未提供桩基础质保和验收资料,防水卷材复试报告未取得的情况下,已进行下道施工工序;施工单位未编制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且现场未落实标准化管理要求。 

  (二)东胜区盛世康城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炜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河北建设建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内蒙古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存在先开工建设后补办施工许可证的行为;A区北侧未按照方案进行深基坑边坡支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混乱,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履职,施工单位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企业未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现场实体和危险性化学品使用管理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 

  (三)乌审旗郡王华府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万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内蒙古乾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疫情防控不到位,无控制人员流动措施;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施工技术资料有代签现象,现浇混凝土结构胀模严重,构造柱主筋规格与图纸不符。 

  (四)鄂托克前旗红色教育集训中心风雨操场工程 

  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房屋征收与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施工单位鄂尔多斯市诚泰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鄂尔多斯市筠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2#宿舍楼个别现浇构件梁柱交接部位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严重;鄂尔多斯牌水泥未经复验投入使用,二次结构施工随意,填充墙混砌现象普遍;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在主要原材料复验不全的情况下已施工,部分幕墙龙骨后置埋件固定于填充墙上,龙骨焊接外观质量差。 

  (五)准格尔旗龙泽家园商住小区 

  建设单位内蒙古普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鼎若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内蒙古嘉利业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混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未到岗,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混乱且不能及时提供;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宿舍楼、办公楼)超过规范要求使用年限、层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JGJ/T188-2009)》要求。 

  以上项目全市通报批评,辖区住建局将整改情况于202051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抓好复工复产工作。所有开复工工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方案,推行错峰用餐及分餐制、全面落实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及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健全应急处置方案,坚决避免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二是继续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作部署,整合执法资源,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行为,督促形成较为完善的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责任落实,将样板引路制度、原材料标识制度、实测实量制度、隐蔽验收影像化制度和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预防及治理深入贯彻落实,同时全面推行普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平台的应用,提高监督效率。三是充分重视施工安全,杜绝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吸取近期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结合市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对鄂尔多斯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建立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专人负责制,对于大型设备、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安全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定人、定时、定措施”的方式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四是积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建筑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控制规程》,严格压实参建五方质量终身责任制并建立责任追溯制度,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五是要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旗区住建局对于本次检查提出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督促相关受检单位按照要求逐条落实整改,逐条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将督办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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