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分类处理...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3265
  • 发文字号
  • 鄂文旅发〔2020〕72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14
  • 发文机关
  • 市信访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鄂文旅发〔2020〕72号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   《鄂...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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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文旅发〔2020〕72号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分类处理

信访诉求清单》的通知

 

各旗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规定,结合市文旅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16日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印发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为规范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规定,结合文旅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2020年12月

诉求 分类

序号

诉求内容

途径

依据

对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许可行为诉求

1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2

盟市级博物馆(含非国有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3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4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5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6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7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盟市级国有馆藏文物(一级以下)的许可

诉求 分类

序号

诉求内容

途径

依据

对劳动人事关系的诉求

8

系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作出人事处理决定不服

内部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5号)等

9

系统内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因除名、辞退、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申请调解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9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政治部关于修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8号)等

揭发控告类诉求

10

检举市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反映市直文化和旅游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旷工或外出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违反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许可;违反规定办理招标投标;违反规定向法人摊派或收取财物等。

行政监察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

11

检举市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反映党员干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买官买官,任人唯亲,违规提拔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为亲属或关系户谋取利益;多占住房、超标配车,公款吃喝旅游,生活奢靡等。

纪委监察举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诉求 分类

序号

诉求内容

途径

依据

信息公开类诉求

12

申请信息公开

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条规定

13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1款规定

14

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