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转报<准格尔旗黄甫川26处农业灌溉大口井工程项目防洪影响分析报告>的报告》(准水字〔2020〕121号)已收悉。我局于2020年12月27日组织市旗两级水利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召开会议,对《准格尔旗黄甫川农业灌溉大口井工程防洪影响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分析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根据审查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该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我局根据修改后的报告和技术审查意见,形成如下意见:
一、准格尔旗黄甫川26处农业灌溉大口井工程位于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和暖水乡,属未批先建项目。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发现黄甫川沿岸26处大口井均未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需整改。为了确保河道的防洪安全,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准格尔旗沙圪堵镇、暖水乡对26处农业灌溉大口井工程进行防洪影响分析。准格尔旗黄甫川已建的26处农业灌溉大口井工程为此次防洪影响分析报告的评价对象。
二、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按照1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20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开展评价分析工作。基本同意《分析报告》中防洪评价计算所使用的计算方法与所在河道断面处的设计洪峰流量及其相应水位、河道壅水、冲刷深度等计算结果。
三、基本同意《分析报告》中防洪影响分析综合评价的各项结论。
四、原则上同意报告编制单位为消除防洪影响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和要求。
五、业主要举一反三,加大对本辖区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排查整改,不允许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再建违法违规项目。要按照防汛相关要求,编制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执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汛期人员、财产安全。
六、本意见未涉及的款项,业主要严格按照防洪影响分析报告内容落实各项防治与补救措施,执行报告提出的结论和要求。
七、准格尔旗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河湖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专家组审查意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