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政协鄂尔多斯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9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5-06025
  • 发文字号
  • 鄂金办字〔2015〕21号
  • 成文日期
  • 2015-06-30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尊敬的段海燕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有效性


关于政协鄂尔多斯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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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段海燕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地位和市场身份

2008年由银监会、人民银行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把小贷贵公司定位为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由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共同起草了《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中仍未将小贷公司界定为金融机构。内蒙古小额信贷协会作为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的主发起单位也提出应将小贷公司定性为“经营放贷业务但不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目前《意见稿》未正式出台。

我市2014-2020年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初稿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努力拓宽小贷公司融资渠道,推动小贷公司转型发展等内容,争取将我市小贷公司行业做大做强。

二、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行征信系统问题

根据自治区金融办与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工作的通知》(蒙银发〔2013〕134号)、《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行征信系统的通知》等文件,我办已上报4家有意通过自治区金融办虚拟总部方式接入征信系统的小贷公司进行前期试点。根据自治区金融办接入征信系统通知的要求,小贷公司虚拟总部接入征信系统的需进行数据测试及评级后方可接入,准入门槛较高。人民银行根据实际情况研发了另外一种征信查询方式即人行互联网征信平台。此种方式主要针对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及部分村镇银行,准入门槛较低,操作简单。目前,我市鄂托克旗富惠联小额贷款公司正在进行人行互联网征信平台方式的试点准备工作。

三、完善法律法规

金融办作为市政府确定的小贷公司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和协调小贷公司相关事务,但对小贷公司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利,也无法制定法律法规。金融办将加强对小贷公司的宣传和推广,转变社会尤其是法院、公安等部门对小贷公司的认识,间接推动小贷公司在司法系统享有应有的权利。

鄂尔多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