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2204
  • 发文字号
  • 鄂能局发〔2021〕15号
  • 成文日期
  • 2021-02-05
  • 发文机关
  • 市能源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让公众更好地知晓、...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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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行政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了解相关背景、目标、要点,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政府公信力提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5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25 号)要求,现就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通知如下: 

  政策性文件(含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和内容 

  (一)解读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涉密除外),应当进行解读: 

  1.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含规范性文件)。 

  2.执行类文件中含有政策性、法规类内容的以及涉及管理公共事务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文件。 

  3、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或专业性强的主动公开文件,由文件起草科室自行研究判断并积极解读。 

  4、由我局代拟,以政府、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起草科室在上报代拟稿时,应一并报送解读方案。 

  (二)解读内容 

  1、解读材料应包括文件制发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努力让政策内容透明,避免误读。 

  2、对涉及重大民生问题、影响市场预期、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逐条说明具体做法、制定依据及合法性、合理性。 

  3、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疑问、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 

  4、涉及办事的,说明办事的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5、涉及执法事项的,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6、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说明本地、本部门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二、政策文件的解读程序、形式和渠道 

  (一)解读程序 

  各科室(二级单位)起草的政策文件,应当将解读材料一并审签。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起草部门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开展解读工作,20 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在门户网站公布。  

  (二)解读形式 

  解读可通过发布图表图解、音频视频、解读文章等方式予以展现,使解读信息可视、可读、可感。 

  (三)解读渠道 

  1.局门户网站是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网站上设立“政策文件解读专栏”,汇总发布解读信息。 

  2.创新解读形式,统筹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  

  三、政策性文件解读的工作要求 

  (一)局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各科室、二级单位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二)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起草科室(二级单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多个科室联合起草、联合发文的,由牵头科室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其他科室配合。  

  (三)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应当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没有解读材料的,政策法规科不予合法性审核。 

  (四)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政策性文件解读水平,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科室、各二级单位年度考核范围,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