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能源局,康巴什区发改委,鄂尔多斯电业局、薛家湾供电局、各中央企业绝对控股煤矿,局属有关科室、二级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委、政府有关防汛抗旱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市能源行业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雨季“三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雨季是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时期、关键时期和特殊时期。近年来,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事件的突发性、破坏性和不可预见性日益突出。面对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严峻形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超前预防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超前部署安排雨季“三防”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全市能源企业安全度汛。
二、全面加强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
各能源企业要提前谋划、全面部署,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立即制定专项方案并组织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工作。
煤矿企业:一是排查地面防洪设施。全面检查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地面裂隙、积水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坑、露天采坑排土场、周边山体和工业广场、矸石山等地面生产系统安全设施及防洪排洪设施。地表河流、湖泊、水库、泄洪堤坝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矿井要构筑防洪设施、落实防范措施。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要落实防止淹井的措施。二是排查井下防排水设施(系统)。对矿井供电、排水系统及防雷装置等装备进行测试和检查,要按规定配备与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保证矿井排水系统达标完好,确保遇突发水害时,能达到最大排水能力。三是排查煤矿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建立暴雨洪水、矿井井下涌水量突增和水质发生变化等可能引发淹井灾害情况下的主动停产撤人制度,明确授予调度人员、井下班组长等在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权利。四是排查探放水措施落实情况。煤矿必须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切实做到用钻探和物探等两种以上方式进行水害探查并相互验证。凡煤矿井田范围内或周边存在老空区的,采掘工作前必须认真分析水情,预测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对于排查发现的隐患,煤矿企业要立即处理,整改消除,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电力企业:发电企业要加强汛期水电大坝监控和水位监测,加固储灰场围墙,维护厂区排水设施,检测防雷接地设施,强化燃料储备管理,确保汛期机组正常运行;电网企业要加强线路巡检,加固电力线路基础,疏通维护变电站排水、防水设施,检测防雷接地设施,做好汛期供电应急抢修物资储备和应急抢修准备工作,确保汛期供电安全。
油气长输管道企业:重点对通过高后果区、山区、公路、河道、水库等区域的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加强对安全保护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各类防洪设施稳固、安全可靠;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
选煤厂企业:重点排查选煤厂企业厂区、办公场所周边堤坝、护坡、输电线路、管渠、低洼地带存在的洪涝风险、及防雷设施和线路保护措施等情况。
三、着力提高汛期应急处置能力
要不断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认真抓好汛期前应急预案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发挥预案的作用。6月15日前,全市各能源企业要完成一次以水害和极端天气防范为主要内容的专项预案演练,进一步提升雨季“三防”应急处置水平。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处置机制。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建设,做好抢险物资储备工作,确保物资和人员能及时调动和到位。煤矿企业要加强相邻矿井的区域联防,定期交换作业图纸,及时互通生产情况,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快速传递和共享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值班
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保证安全生产信息上下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应及时、如实报告,并立即启动预案,迅速开展抢险工作。
五、强化汛期监管执法工作
各旗区能源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和市煤炭综合执法局要将能源行业雨季“三防”和煤矿防治水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计划,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水害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自查自纠、防治水机构、排水系统、防洪防雷设施、防汛物资、供电系统、防治水措施及人员配备和值班巡查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灾害隐患的,要责令停产停建。
各旗区要认真总结能源行业“雨季三防”检查情况,分析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雨季三防”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5日前报送至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小虎 0477-8599489;电子邮箱:5735091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