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能源局,32家央企控股煤矿上级公司,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各有关科室,各有关二级单位:
现将《2020年度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度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计划》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0年5月25日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2020年度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计划
为全面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八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牢固树立“抓宣教也是抓落实”“抓宣教也是抓治本”“传播力也是领导力”的理念,以安全生产领域意识形态建设为抓手,畅通宣教网络,整合宣教资源,创新宣教形式,加大宣教投入,推动宣教工作落到实处,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全覆盖的宣教格局。全面治理能源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加强影响我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的各类重大隐患的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深入推进我市以煤炭安全生产为重点的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整体形势健康平稳发展。
二、工作计划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
1、加强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组织宣讲团宣讲、宣传咨询、专题片展播、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灵活有效方式,广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能源行业主体安全生产法治观念。要求全市各煤炭企业、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每季度进行一次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并留存学习会议纪要与相关影像资料,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和宣传活动。设立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坚持举报奖励制度,坚持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2、积极宣传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精神。
3、加强安全生产常识宣传。以加强报刊、网络、讲座、培训等宣传为抓手,积极运用微信、微博、网站等宣传矩阵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积极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同时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各类安全事故案例,深刻吸取事故的沉痛教训,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4、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煤炭企业应加强对领导干部、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各自所属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煤矿安全培训方面
1.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科学规范档案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完成各培训机构或煤矿自主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行业准入的审核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理论考核、实操考核工作。各煤炭企业、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要按照《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要求,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含电子档案)严格管理并妥善保存。认真做好煤矿安全培训档案归档及上传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和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同时坚持“一期一档”、“一人一档”的档案管理模式,档案主要包括教育和培训内容、签到表、培训学时记录、考试试卷、考核记录等。
2.加大对培训过程的事中事后监管。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执行、安全培训经费保障落实、安全培训档案管理等煤矿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学过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对脱产培训执行情况、教学纪律情况、培训大纲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统筹规划,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按照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精神,全力推进我市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作。摸清从业人员学历结构、从业人员从事一线生产作业用工比例结构、从业人员用工身份结构等情况,为今后我局规划 “全市煤矿发展智能化开采”、“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以及清退一线生产作业的劳务派遣工等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提供原始数据支撑。
4.推进实施“逢查必考”制度。在日常安全培训检查中,按照教学培训大纲内容,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基础知识等方面,对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进行随机抽考,对抽考不合格人员采取警告、通报、责令重新参加考核、建议调整岗位等惩罚措施。抽考合格率达到80%及以上,视为该企业培训合格;合格率低于80%,应当责令企业对所有从业人员集中开展不少于20学时的脱产培训。下大力形成“以考促培”模式,引导煤矿企业加强“矿-区队-班组”三级培训,实施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构建从业人员持续保持和掌握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不断提升自身安全素质的良性工作机制。
5.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监管工作力度。重点检查煤炭企业安全培训责任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实施情况、培训档案建立情况、安全培训经费使用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情况等,并加大对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检查发现以上问题的,要依法加大处罚。对没有培训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煤矿企业,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安全监管科,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6.严守行业准入门槛,严厉打击假冒证件。一是严格人员准入,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对煤炭企业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人员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进行严格把关,煤炭企业和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要对提供培训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附上材料真实性情况说明,层层压实责任,对提供假学历证书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二是严厉打击假冒证件行为,对煤炭企业存在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招聘持有假冒证件特种作业人员的;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冒用或者使用以及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形成联合惩治,合力铲除假冒安全证件的良好工作态势。
三、工作要求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相关科室、各相关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精心谋划,计划措施,认真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分类制定工作计划,狠抓落实,并根据各领域各行业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