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农牧业局: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开展2019年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工作,并对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年度监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龙头企业申报
(一)申报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它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增加值的70%以上。
3.加工流通企业规模:
总资产规模:2000万元(含)以上,
固定资产规模:1000万元(含)以上,
年销售收入: 1500万元(含)以上。
4.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交易额:1000万元(含)以上。
5.企业效益:企业总投资报酬率平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应达到不欠农牧户农畜产品收购款、不欠税、不欠职工工资、不欠社会保险;不欠折旧,不亏损。
6.资产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7.企业带动能力:新申报的企业必须通过订单、服务协作等方式建立与农牧民稳定的紧密型利益连接模式,紧密型利益联结模式带动农牧民100户以上。带动农牧户总量在8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过程中,从当地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总量的60%以上。对带动或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成效显著,帮助贫困户脱贫的企业,适当放宽认定条件或优先认定。
8.企业产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领先水平,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产销率达90%以上。
9.高科技企业和带动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能力强、潜力大的企业,指标和条件可适当放宽。
10.申报企业的产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测,达到相应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达到三品一标的企业指标和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各旗区对拟申报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进行初审,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三)申报材料按附件1所要求的内容整理,一式两份,统一用塑料拉杆装订,申报材料要求有电子版。
(四)实地查看企业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龙头企业培育任务分解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龙头企业培育任务,各旗区产业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筛选,精心组织,按计划完成今年的龙头企业培育,具体任务分解如下:达拉特旗3家,杭锦旗3家,鄂托克旗3家,乌审旗3家,鄂托克前旗2家,准格尔旗2家,东胜2家,伊金霍洛旗2家。
三、企业监测
各旗区在6月20日前完成初检,收回各企业《市级龙头企业证书》,并准备好以下材料:
1.各监测企业的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经济效益、经营模式、带动基地和农牧户情况、农牧户增收情况、存在和面临的突出问题等。
2.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表(附表3)。
3.各旗区以文件形式上报龙头企业监测分析报告,要求对所属龙头企业的整体发展、运行、存在的问题做系统的分析。
4.对于监测中不合格的企业,经市重点龙头企业评审委员会审定后,报市政府核准,取消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5.各旗区农牧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在初审中,要严格把关,特别注意辖区内“关、停、并、转”的企业,并如实上报运行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对于变更企业名称的企业,要上报名称变更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对监测合格的市级龙头企业的《龙头企业证书》进行年检,加盖“年度监测合格印鉴”,未加盖“年度监测合格印鉴”的《龙头企业证书》一律视为监测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一)旗区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初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市农牧业局。对年度监测的龙头企业提出初步意见。
(二)各旗区于用正式文件上报本旗区的龙头企业年度运行和监测分析报告。
(三)各旗区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和监测,审批表一定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在申报和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问题,一律取消龙头企业的评选资格。
联系人:曲云峰。联系电话:8322681。
附件:1.申报市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材料目录
2.申报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审批表
3.2019年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
业监测表
4.2019年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产业化不合格龙头
企业监测表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19年3月11日
附件1
申报市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
企业材料目录
序号 |
名 称 |
页 数 |
1 |
申报市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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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旗区推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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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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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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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年度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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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年交易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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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户行提供的企业负债与信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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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旗区产业化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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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产业辐射带动区域图或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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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业产品竞争力的有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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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高科技企业的证明材料 |
附件2
申报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审批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企业性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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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通讯地址 |
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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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增加值 |
年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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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年交易额 |
利润总额 |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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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报酬 |
带动农牧户 |
产销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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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连接方式 |
收购原料资金 |
实交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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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数 |
银行信用等级 |
农牧民出售原料人均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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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区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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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区人民政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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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牧业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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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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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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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9年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表
单位: 万元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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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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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型 |
日常联系人 及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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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信用等级 |
资产 负债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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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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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
利 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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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创汇额 |
企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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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产销率 |
设计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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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 |
实际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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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牧户数(户) |
通过ISO9000,GMP, HACCP等质量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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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的主要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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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收购农产品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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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户提供那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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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品牌名称及品牌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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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产业类型为“绒、 肉、林沙、药材、乳、饲草饲料、粮油、蔬菜”八大
产业分类。
2.品牌级别为“知名名牌”(市级),“著名”(自治区级),“驰名”(国家级)。
附件4
2019年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产业化不合格
龙头企业监测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法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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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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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
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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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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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取消市级龙头企业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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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区主管部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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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牧业局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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