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长现代教育理论素养,增强教育改革创新意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国家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党发〔2018〕18号)精神,从根本上提高中小学校长领导力,培养一批专家型、教育家型校长,全面提高我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第六届校长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目标
围绕学校课程体系的构建、课堂建设、校长的角色定位与领导力、学校品牌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等开展专题研修,通过专业化的理论学习、专题讲座、实践分享、名校长交流、名校访学、同行交流等培训途径,提升鄂尔多斯市中学校长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使校长们进一步了解基础教育的现状和改革发展的趋势,提升现代教育管理理念和学校创新管理能力,更好地胜任新时期中小学校长工作。
二、培训形式
按照“集中培训与个人自主研修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交流讨论相结合、专业引领与实践反思相结合、教育理论学习与教育实践探索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专家讲座、名校观摩、问题梳理、课堂互动、返岗实践、总结反思、后期跟踪指导等形式开展培训。
三、培训对象、时间、地点
(一)培训对象
中学(包括中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业务副校长、环节干部,教育行政管理、教研、电教、培训机构人员共计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地点
鄂尔多斯市第六届校长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班于2020-2021年分两期举办,每期10天,参训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且完成两期培训。
第一阶段(第一期):理论研修2020年11月16日至18日,11月15日报到;报到地点:康巴什区博宇艾瑞酒店(鄂尔多斯市市府北街2号)。
跟岗研修时间、地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第二期):2021年4月。集中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跟踪指导时间:2021年11月;地点:鄂尔多斯市各旗区和市直属学校。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旗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学校)高度重视,根据分配的名额数,认真选派具有发展潜质、重点培养的中学(包括中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业务副校长、环节干部参加,选派人员要向农村牧区学校、民族学校倾斜。近三年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校长相关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选派,选派人员经市教体局审核后方可参加培训。
(二)参训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实施办法及我市相关配套规定,严守培训纪律,并按要求全程参加三个阶段的集中培训,确保培训实效。培训期间要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确保参训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参训人员培训费、伙食费由市教育体育局承担,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四)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按规定提供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等信息。培训期间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需及时逐级上报。
(五)请各旗区教育体育局指定1名领队,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学校)务于11月12日前将参训学员报名表(祥见附件2)报送至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联系人:巴雅那,联系电话:8598826,电子邮箱地址:eedsjsgzk@163.com)。
附件:1.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2.参训学员报名表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1
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东胜区 |
20 |
市蒙古族中学 |
1 |
达拉特旗 |
13 |
市第二中学 |
1 |
准格尔旗 |
16 |
市第三中学 |
1 |
伊金霍洛旗 |
9 |
市蒙古族学校 |
1 |
乌审旗 |
7 |
市特殊教育学校 |
1 |
杭锦旗 |
6 |
理工学校 |
1 |
鄂托克旗 |
7 |
市体育职业中学 |
1 |
鄂托克前旗 |
6 |
市教育体育局 |
2 |
康巴什区 |
5 |
市电教馆 |
1 |
市第一中学 |
1 |
市教研室 |
1 |
附件2
参训学员报名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单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 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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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