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8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195号)有关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突出品德业绩。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21号)中《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申报。
(二)突出分类评价推荐。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对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等实行分类评价。要充分结合不同地域情况,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特别是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及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推荐申报。
(三)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基层一线教师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推荐上来。
(四)严格控制行政领导的推荐比例。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包括校级领导、教研机构正副职领导)的申报人数不得超过推荐总数的30%,申报材料提交后,市级层面将进行总体平衡。
(五)加强监管,强化公开。着力规范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公示公开,接受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监督。不断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对问题线索要逐一核查。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申报评定职称谋取利益,凡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各旗区、直属各单位和学校要严格按照申报控制数额和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如旗区、市直有关单位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相应指标将在旗区和市直单位间进行调整。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综合评审,最终上报自治区11名人员参加评审。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各旗区、市直属各单位和学校要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务于11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逾期不予办理。申报表格可在“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联系人:巴雅那。联系电话:0477-8598826,邮箱:eedsjsgzk@163.com)
附件:各旗区及市直单位正高级教师申报控制人数表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
各旗区及市直单位正高级教师申报控制人数表
单位 |
申报控制人数(人) |
东胜区 |
2 |
达拉特旗 |
2 |
准格尔旗 |
2 |
伊金霍洛旗 |
1 |
乌审旗 |
1 |
杭锦旗 |
1 |
鄂托克旗 |
1 |
鄂托克前旗 |
1 |
康巴什 |
1 |
市直单位 |
5 |
合计 |
17 |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