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市局相关科室,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为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鄂安发〔2019〕12号)相关要求,严格抓好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现将《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4月4日
附件: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期全国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市安委会的有关要求,为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和锡林郭勒盟西乌旗“2.23”运输事故经验教训,全面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对照3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内容,对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跟踪落实,确保隐患问题彻底消除,同时要继续开展新一轮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安全隐患问题“死灰复燃”,对重点领域要全面查、反复查,特别是近期要结合季节性特点针对复工的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整治,要加派人手、加大力度,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时间
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2019年4月4日开始。
四、工作内容
(一)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对照上一阶段开展的大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加大力度继续开展整治工作,尽快将大检查工作中遗留的相关问题整治完毕。
(二)开展新一轮的隐患排查,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一定要打消麻痹大意的心理,着手对各自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新一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治。特别是对近期即将复工的建筑工地,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存在问题坚决不予复工,直至问题整改完毕。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找准监管重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采取监管措施,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注重安全生产问题整治的时效性,对限期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要完善监管台账,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对本销账,确保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络人,于4月9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报送到市局,每月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到市局,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随时报送。联系 人:徐洋,联系电话:0477-8580307,15548594774,电子邮箱:cgzfjzzk@163.com。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4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