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1068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发〔2024〕5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通知  鄂府办发
  • 公开日期
  • 2024-06-17
概述 鄂府办发〔2024〕51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7 00:00      作者: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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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府办发〔2024〕51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11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加快推进一产重塑,着力培育壮大区域公用品牌,全面重塑品牌优势,促进农畜产品营销输出,提高农畜产品附加值,不断夯实农牧业强市根基,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围绕建品牌、抓营销、盯渠道、保品质、增效益,加快构建农畜产品品牌营销体系,着力解决农牧业“产量行产业不行,品质行品牌不行”的问题,逐步“暖城多味”建成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到2026年,旗区建成18个以上单品类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产品增加到30个,绿色食品增加到280个,名特优新产品增加到100个,授权农畜产品销量增加30%以上,入选“蒙”字标产品达到14个,打造“阿尔巴斯”原绒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1至2个、国内知名品牌5个、自治区知名品牌10个,实现农牧业产量与产值并进、品质与品牌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品牌体系建设 

  1.规范品牌管理体系。强化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暖城多味”授权管理、质量管控、综合服务体系,扩大授权企业和产品覆盖面,提高市场辨识度和影响力,提升农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消费者信赖度。支持旗区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打造单品类区域公用品牌,构建并完善鄂尔多斯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开展农畜产品等级、品质以及相关环境气候认证。加强品牌保护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商标、品牌保护意识和能力。全流程监管品牌农畜产品、可溯性追踪和市场消费权益性保障等。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品牌保护执法协作机制,维护品牌质量、信誉和形象。[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各旗区人民政府,以下任务均涉及各旗区人民政府,不再单独列出] 

  2.健全品牌激励机制。引导和支持旗区、行业协会等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产品。支持企业申报“主席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国家和自治区精品品牌名录、“全市十大农牧品牌”。[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3.狠抓明星品种保护。依托保种场和核心育种场等种畜场,加强院企地科技创新合作,强化本土粮种、畜种、草种保护,重点做好阿尔巴斯绒山羊等优势品种保护改良工作,做优做强明星品种,输出明星产品,推动品牌建设与品种保护“双促进、双提升”。[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1.开展品牌全域宣传。聚焦粮食、羊绒、肉牛、肉羊、奶业五个百亿级产业,以“多滋多彩、暖心暖味”为主宣传语,塑强“暖城多味”品牌形象。在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核心区,借助地标楼宇亮化、无人机表演、烟花秀等形式宣传品牌形象、丰富引流爆点;在市内外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桥体市内外各重点景区、旅游集散中心、“暖城之窗”等平台投放宣传广告获得更多流量曝光;广泛发动各地商会、在外乡贤等,组织开展“我为暖城多味代言”等活动,积极推动“暖城多味”产品亮相博览会、参加农事节庆、赞助赛事等暖城多味形象标识渗透到合作业态的各个环节。加大品牌曝光度,多措并举营造“随处可见”的宣传氛围,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融媒体中心、市融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强化新媒体推广力度。培育新媒体宣传团队,创建运营“暖城多味”新媒体账户,打造“暖城多味”新媒体宣传平台。扶持直播基地建设,遴选和培养“农推官”、网红达人等开展直播宣传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在抖音、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加大“暖城多味”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融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做好产品营销输出 

  1.搭建品牌展销平台。积极组织企业、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参加各级各类农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支持旗区举办电商营销大赛,搭建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平台。不定期在国内重点城市组织“暖城多味”农畜产品展销交流活动。对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发放消费券,带动消费。多渠道支持农畜产品走出去,实现优质优价。[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包联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推进重点市场扩容。强化京蒙协作,推进落实与国家部委和全国重点城市合作协议,支持市内农牧企业通过重点城市渠道平台,将全市农畜产品带入国内重点城市批发市场、超市、机关和学校等。[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丰富线上线下营销渠道。支持农牧企业在知名电商平台设立至少10家网上专营店,培育孵化“爆款产品”,搭建网络主播带货平台,邀请知名直播机构到鄂尔多斯直播带货。扶持企业搭建1个“暖城多味”电商零售平台,集中展示、销售鄂尔多斯农畜产品,做好授权商品“产运库销”大数据统计与分析,指导产销衔接。推送“832”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及供销、邮政等大型网上商城。支持企业在重点城市、重要交通节点和热门旅游景区开设至少5处多种业态的“暖城多味”品牌店、销售专区和专柜,与“暖城之窗”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 

  (四)畅通产品流通渠道 

  1.加强物流设施建设。依托市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推进农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支持旗区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园区建设。以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等为重点,支持建设农畜产品配送中心。鼓励主产地合理布局现代化大型农畜产品批发市场,促进流通节点有效衔接。开展星级农贸市场评审,推动全市农畜产品市场提质升级。[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布局销地前置仓。支持企业在全国主要消费地区设立农畜产品销地前置仓,满足产品仓储、保鲜、物流、分拣、发件和配送等服务需求。引导生鲜电商、邮政和快递企业建设前置仓、分拨仓和乡镇共配中心,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满足牛羊肉等冷鲜产品和果蔬物流配送需求。到2026年,建成销地前置仓4处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邮政管理局、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提升产品品质质量 

  1.推进精深加工标准化。建设优势特色农畜产品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建成一批标准化生产加工基地。扩大优势作物标准化生产面积,推进肉牛、肉羊和奶牛等生产加工标准,引进培育壮大肉羊、肉牛、螺旋藻、生猪、粮食和小杂粮等精深加工重点龙头企业,每个产业打造3—5家加工能力强、产品品质优、销售渠道广和市场占有率高的行业领军企业。支持企业对现有农牧产业进行新功能、新产品和新工艺研发[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2.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督促农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监管力度,打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进入销售市场的农畜产品加强溯源监管,查验达标合格证。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检样品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健全保障服务功能 

  1.发挥金融助力作用。发挥好、利用好农牧产业发展基金内蒙古自治区奖补激励、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作用,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三农三牧”领域,激发农畜产品品牌活力,促进全市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尔多斯监管分局、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 

  2.强化智力支撑加强与国际一流的品牌营销智库合作,开展品牌策划与营销工作,推动“暖城多味”品牌及授权产品“研产供销运”一体化发展。鼓励行业部门、院校、企业加强农畜产品品牌营销人才培养形成“院校+人才+企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3.完善公共服务。构建依法依规、流程高效简化、信息公开透明、政策持续稳定的品牌建设格局。鼓励支持行业协会、社会机构、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制定、技术服务、市场推广、业务交流品牌孵化、培训等工作,构建完善的品牌营销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品牌建设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由市农牧局牵头组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品牌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一盘棋”意识,细化工作措施,把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对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政策支持。市、旗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品牌建设经费。各旗区、各有关部门在统筹现有各类资金基础上,集中力量支持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扶持力度。强化绩效评估,定期开展成效评估和检查。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对接,确保全市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见行见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权限加强联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品牌建设工作合力。各旗区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品牌建设取得新成效。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