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0839
  • 发文字号
  • 鄂府发〔2024〕36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通知  鄂府发
  • 公开日期
  • 2024-05-28
概述   鄂府发〔2024〕36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00:00      作者: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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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府发〔2024〕36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鄂尔多斯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拉动消费再升级促进投资稳增长,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积极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升级、循环再造、标准引领“四大行动”,推动先进设备生产应用,促进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全面促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统筹市场为主与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地区产业和民生发展阶段,综合评估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政策促动、补贴拉动、环境推动,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 

  2.统筹更新节奏与政策配套。分行业、分阶段确定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范围和规模,全面推进、重点突破配套加大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措施支持力度,打好政策措施组合拳,通过争取支持一点、财政拿出一点、平台补贴一点、企业让利一点,同向同频发力。 

  3.统筹汰旧出清与培优扶新。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整合消化落后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提升安全可靠水平,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积极发展“静脉产业”和工业再制造产业,增加先进产能,提高生产效率,全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4.统筹产业安全与有序升级。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有效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巩固产业链整体安全水平,积极落实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统筹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消费者接受程度,有序推动产业生态迭代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推进目标 

  到2027年,全市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50%以上;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力争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全部达到节能水平;引导鼓励企业提升环保绩效等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和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约一倍,报废淘汰老旧农业机械量较2023年翻两番,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翻三番,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提升至30%。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加快工业装备高端化。针对煤化工、焦化、氯碱化工、冶金、建材、羊绒等主导产业,聚焦产业升级和附加值提升,进行设备、技术更新换代,支持企业引入高端技术和先进水平生产线,推动传统产业关键工序、核心设备技改升级。针对光伏、风机、动力电池、生物发酵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围绕设计、测试、工艺等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环节,更新一批先进设备,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把握设备更新契机,坚持全产业链条谋划、全产业生态培育,积极对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对接填补空白的“专精特新”,对接新能源装备、高端电子装备、煤机装备等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在设备更新过程中进一步拓宽产业门类,夯实制造业基础。(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 

  (二)推动工业装备智能化。以生产作业、仓储物流、质量管控等环节改造为重点,更新使用数控机床、增材制造、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智能物流、传感与检测等通用智能制造装备。积极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打造一批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企业,加快改造升级成为智慧工厂、灯塔工厂。积极引进华为、科大讯飞等软件服务商,对既有操作软件、管理程序等进行优化整合、迭代升级。推动已建数据中心向绿色融合算力中心升级,重点打造鄂尔多斯超算中心,加速向“绿电+储能+超算”模式更新,争取建成“北方能源大脑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三)加速工业装备绿色化。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推动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支持低碳零碳负碳工程建设,推动绿氢与煤化工、冶金等重点产业耦合改造示范。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物提标升级改造要求,完成5家石灰电石企业、3家印刷企业以及1家玻璃企业提标升级改造,推动15台65蒸吨及以上燃煤集中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煤化工高盐水处置设备升级和流程优化,确保应收尽收、应处尽处。面向化工、冶金、建材、纺织、食品等已出台取(用)水定额国家标准的行业,推进工业节水和废水循环利用,改造工业冷却循环和废水处理回用等系统,更新一批冷却塔等设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四)大规模更新能源装备。按照自治区煤电机组改造升级计划,积极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逐步完成节能减碳改造165万千瓦、灵活性改造396万千瓦,鼓励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继续实施供热改造。积极推动全市生产煤矿智能化升级改造,2024年正常生产煤矿100%智能化,2025年符合条件的所有煤矿实现智能化,累计建成智能化采掘工作面不少于500处,露天煤矿应用无人驾驶矿车不少于200辆。在蒙西电网升级改造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积极推进高载能项目绿电替代改造。(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部门:鄂尔多斯供电公司、薛家湾供电公司) 

  (五)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化工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推广应用连续化、微反应、超重力反应等工艺技术,反应器优化控制、机泵预测性维护等数字化技术,更新老旧煤气化炉、反应器(釜)、精馏塔、机泵、换热器、储罐等设备。妥善化解老旧装置工艺风险大、动设备故障率高、静设备易泄漏等安全风险。以危险作业岗位无人化为目标,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机器人替人”工程,加大安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加大安全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在全社会层面推动安全应急监测预警、消防系统与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个体防护装备等升级改造与配备。围绕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地震地质灾害、洪水灾害、城市特殊场景火灾、森林草原火灾、紧急生命救护、社区家庭安全应急等重点场景,推广应用先进可靠安全装备。(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民政局) 

  (六)整体优化升级园区。推动蒙苏零碳产业园、鄂托克低碳园区示范先行,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零碳能源系统,推动零碳园区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大力提升全市园区电气化水平,以工厂微电网、园区配电网为核心,通过零碳物流、绿电供暖、工业电锅炉和电窑炉等方式,满足园区冷、热、电等综合能源需求,支持建设用户侧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探索发展综合能源岛。健全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支持火电、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园区配套渣场和处置设施。(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供电公司、薛家湾供电公司) 

  (七)实施建筑更新工程。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适应老龄化需要,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实现无障碍通行。坚决淘汰更新超期服役达到强制性淘汰标准的设备,做好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工作。结合温暖工程实施要求,以外墙保温门窗等为重点,加快落实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到2025年存量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持续推进“半拉子”工程大起底,有序推进复建投用。(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 

  (八)提高市政现代化水平。针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落实短板缺项补齐、服务供给升级为主的设施类城市更新,全面调查建立供水、供热、供气及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库,按照急缓程度分年度推进实施。全面加快鄂尔多斯城市“智能体”建设,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有序推进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九)推动交通设备低碳更新。结合煤矿短倒运输等特色应用场景,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全力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打造以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及绿色智能陆港物流为依托,以新能源重卡运输为驱动的区域性现代绿色高效物流体系。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以“新能源重卡+数字陆港+散改集”运营模式,配套建设风光氢储设施设备,构建“风光氢储车”一体化运营模式。加大运输设备集装化、标准化推广力度,推广使用托盘、集装箱等标准化基础装载单元,推广公铁两用挂车、半挂车,到2027年将货物集装箱运输比例提高至50%左右。淘汰中心城区燃气公交汽车,到2025年提前实现中心城区公交车全部电动化。逐步更新500辆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100辆新能源(含混合动力的绿牌车辆)定制客运车辆、220辆小型教练车,对“鄂尔多斯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在册短倒重型货车统一安装北斗定位设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市能源局) 

  (十)引导农业水利设施换新。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与水利工程设施设备。促进农业机械装备结构优化调整和节能减排,充分依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引导,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鼓励以旧换新和升级换代,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推进水利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重点推进水库、水闸等两大类水利工程闸门、启闭设备、电气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水利局) 

  (十一)有序更新教育设施。提高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四所高校的教学与科研水平,有序扩大先进设备应用,逐步更新高耗能设备、交换机、服务器、存储、安全设备、辅助设备、计算机、智能黑板、实验实训等设备。提升中小学含职业学校教学质量,逐步对高耗能设备、数字化教学设备,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录播室,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数学、通用技术等实验室,图书室设施设备,音乐、体育、美术、书法教育教学设备,职业院校高耗能设备、实训设备进行更新,逐步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推广午餐服务和午睡设备。提升公办幼儿园教学质量,结合实际按照有关教学装备配置标准,逐步配备和更新高耗能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户外活动器材、室内玩教具、乐器等以及根据办园特色定制的各类玩教具等设备。(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十二)强化文旅服务能力。推动文旅领域设备更新,提升节能环保水平、降低企业经营费用,重点聚焦“观、乐、演、智”四个方向,围绕城市公园、游乐园、游览景区等文化旅游场所,旅游项目内的演艺场所、歌舞剧院、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领域,有序推进旅游观光设备、大中型游乐设备、文化演艺设备、文旅数字化新业态设备等更新提升,促进文旅领域技术创新应用和产品功能提升,推动文旅消费提质增效,实现文旅产业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三)推动医疗设施提质增效。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针对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按照实际适用需求,高标准更新配备。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将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测评水平提升至五级乙等,建成市级卫生健康云,提高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升级改造市级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业务综合信息化管理体系。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全面优化硬件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三、全力推进消费升级行动 

  (一)推动汽车消费扩增。组织开展“暖城乐购·汽车以旧换新”绿色消费促进活动,对新能源车、传统燃油车给与汽车以旧换新和购买新车消费补贴,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重点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二)推动家电以旧换新。组织开展“暖城乐购·数码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消费促进活动,针对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厨卫电器、手机数码6大类旧家电数码产品,按照参加企业负责回收(回收价格不超过原价10%),回收价格增加20%补贴后对新购产品价格进行直减。同时发放购买数码家电消费补贴5000万元,鼓励旗区配套出台相关政策。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三)推动家居消费升级。开展“暖城乐购·家具家居”绿色消费促进活动,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培育发展银发经济,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创新开拓生活照料、医疗康养、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全力推进循环再造行动 

  (一)完善污废处理设施。积极推动中心城区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加快垃圾分类转运站改造,补齐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利用设施短板,逐步实现城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工程,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比率达到7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二)发展“静脉”产业。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在各旗区打造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利用现有公益性平台建设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平台,并开设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开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业务。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废旧产品、报废车上门回收业务,畅通回收渠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集中打造伊金霍洛旗汽车城、铜川汽车园等二手车交易中心,探索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三)推进再制造产业。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推动煤基固废综合利用为核心,积极争取自治区固废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深入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以上。鼓励企业开展粉煤灰高值化利用,探索利用煤矸石开展采煤沉陷区、水土流失沟壑生态治理协同发展现代农牧业及新能源发电产业推进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重点推进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物拆解项目建设鼓励探索二手件销售、零部件再制造等项目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以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为示范园区,培育退役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和再生利用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能源局) 

  五、全力推进标准引领行动 

  (一)严格落实标准。紧盯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执行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全面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结合自贸区创建工作,有序衔接相关国际标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参与标准制定。鼓励我市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大宗消费品、能耗、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立项评估、技术审查和备案发布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引领低碳标准。立足国家碳达峰试点,探索建设碳足迹服务平台,开发边界明确的碳排放量化核算数字系统,统筹开展碳汇、碳排放计量及监测工作。实施重点行业产品碳排放监控,有效跟踪监测单位产品碳排放、单位工业生产总值碳排放强度以及单位产品碳足迹。研究确定单位产品碳排放行业基准值和单位工业生产总值碳排放强度全市基准值,探索碳排放强度评价体系。结合绿电、绿氢等耦合应用,科学设定节能降碳指标和市场准入门槛。(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强化政策保障 

  (一)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汽车以旧换新、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有力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牧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加大支持力度。根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需要,分领域制定具体执行计划,明确更新范围、更新规模和更新节奏,有序推动工作落实。结合国家自治区政策要求,妥善安排本级专项资金,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市政现代化等重点领域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支持相关产业发展。严格落实节能、环保采购政策,切实提高绿色采购占比。开展企业能碳之星评选工作,开展水效、能效等领跑者行动,激励企业主动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对自愿参与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在自治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度基础上,由市本级给予配套补贴,累加补贴不得高于自治区发布最高补贴额度的一倍。依据本地农业机械使用特点,制定导向性的补贴政策,鼓励引导畜牧养殖机械设备更新。(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牧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优化金融支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会,持续做好重点领域项目融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精准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大力引导发展绿色金融、绿色信贷,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节能低碳技术应用推广、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等,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尔多斯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 

  (四)强化创新支撑。全力实施科技“突围”工程,组织实施好2024年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大技术装备升级等,遴选一批重点研发项目开展科研攻关,聚焦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范围,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全面加快产品创新。启动实施2024年市级科技重大项目,重点以“揭榜挂帅”形式鼓励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合力攻关,开展重大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推动创新产品迭代升级。(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加强项目储备。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国家重大项目储备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全面提高储备项目成熟度,争取入库项目获得更多预算资金扶持和金融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夯实产业支撑。探索建立技术改造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设备更新改造服务商。支持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以及各经济开发区依托新能源全产业链、现代煤化工、风电光伏、煤基硅基新材料等优势特色领域,在设备更新改造中加快发展鼓励推动首台套、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企业参与到设备和产品更新相关领域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市场开拓行动中,实现产品创新、材料创新、工艺创新,服务地区设备更新,争取把握新的发展机遇,创造新的市场空间。(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宣传营造氛围。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总结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对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加强与展会、节庆活动等结合,利用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推介宣传。充分运用各类载体平台,创新方式方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宣传部,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牧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1.鄂尔多斯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推进机制 

      2.国家、自治区“两新”目标及我市主要目标和部门单位分工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