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布小林主席包联督办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事...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4232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发电〔2020〕25号
  • 成文日期
  • 2020-11-14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报告  鄂府办发电
  • 公开日期
  • 2020-11-21
概述   鄂府办发电〔2020〕25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信访联席办向我市交办中... 有效性 1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布小林主席包联督办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21 00:00      作者: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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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府办发电〔2020〕25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信访联席办向我市交办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信访事项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会书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有关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市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督查指导、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纪检监察类信访事项办理、普通类信访事项办理五个工作专班,建立领导包案、调度报告、督查指导、案卷评查四项办理工作保障机制,实行“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一包到底”和“每日一研判、逐案研判、逐案推动”工作模式,确保整体办理工作进度和质量。针对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包联督办我市信访事项,市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3次,每日调度督办案件,每日阅批工作日报,多次作出批示指示,逐案紧盯督办;市党政分管领导每日调度研判工作进度,紧抓重点问题、薄弱环节,确保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各有关旗区党委、人民政府专题研究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信访事项化解工作组19次与信访人见面座谈,进行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协商解决措施。截至11月14日,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包联督办我市3件信访事项已全部化解,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伊金霍洛旗袁爱琴信访事项化解情况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袁爱琴,女,汉族,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人 

  (二)反映主要问题及诉求 

  2020年10月27日,袁爱琴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写信反映其回迁房屋一直未交付,要求解决其回迁访房问题。 

  (三)调查化解工作情况 

  经调查,信访人袁爱琴的房屋位于我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文明路人民银行拆迁片区,建筑面积110.63平米。2013年其与伊金霍洛旗房屋征收管理局签订了商业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因协议约定的回迁房未建设,2016年其同意置换伊金霍洛旗亚峰公司伊锦苑南区综合商业C号楼底商。 

  2020年10月9日,信访人袁爱琴实地查看其回迁房时,发现徐瑞敏正在装修其回迁房,于是将情况报告了伊金霍洛旗房屋征收管理局。经伊金霍洛旗房屋征收管理局核实,因亚峰公司欠徐瑞敏工程款,将该房屋抵顶给徐瑞敏。包案领导和工作组9次约见袁爱琴和亚峰公司负责人,经协商亚峰公司于11月7日将徐瑞敏工程欠款结清,将房屋交付袁爱琴。信访人袁爱琴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于11月8日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二、达拉特旗王效岗等人信访事项化解情况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信访人代表王效岗,男,汉族,达拉特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其余信访人也均为达拉特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 

  (二)反映主要问题及诉求 

  2020年10月27日,信访人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写信反映称,疫情期间,达拉特旗52人(实为45人)参与疫情防控,后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一线人员名单中,未出现达拉特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线人员,要求按政策认定为一线医务人员并享受相应待遇。 

  (三)调查化解情况 

  经调查了解,2020年3月27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工作补助等发放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字〔2020〕152号,下称《审核通知》),达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申报工作,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接,认为达拉特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所做工作,是患者被定性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之前从事的工作,不在《审核通知》统计范围之内,故达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只报了两名援助白塔机场人员。 

  6月29日,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与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鄂教体发〔2020〕44号),该文件的附件为《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名单》。达拉特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看到文件后,发现达拉特旗仅有两名援助白塔机场人员纳入一线人员名单,人数较其它旗区少,心理不平衡,于是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写信反映了问题。 

  因该信访事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待遇问题,我市在协调化解时较为慎重。包案领导和工作组积极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沟通,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化解方案。经沟通协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达拉特旗补报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并重新审核认定。工作组先后7次与信访人座谈协商,听取信访人意见,耐心对信访人进行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信访人逐步认识到自身信访行为存在问题,对化解工作满意。11月13日晚,工作组与达拉特旗旗长高怀京再次约见信访人,信访人同意按照自治区政策重新审核认定补报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并表示经集体商量同意后将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11月14日上午,工作组和达拉特旗分管副旗长与信访人座谈后,信访人集体商量同意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表示将不再以任何形式信访,王效岗代表其余信访人员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工作补助等发放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字〔2020〕152号)要求,做好达拉特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补报工作,并积极协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尽快审核认定,按照要求快速落实被认定为一线人员的相关待遇。  

  三、达拉特旗胡应明等人信访事项化解情况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胡应明,男,汉族,35岁,甘肃省永登县连城镇人,2019年到我市达拉特旗务工。 

  (二)反映主要问题及诉求 

  2020年10月28日,胡应明等人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写信反映,2020年3月至4月其与另外17人到内蒙古准创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下称准创公司)工作,工作结束后准创公司未支付其22万元工资,要求准创公司尽快支付其工资。 

  (三)调查化解工作情况 

  经调查,2019年8月22日,胡应明等人通过招投标方式中标了准创公司选煤厂工程项目,合同包干总价为79.8万元。2019年12月底,驻地监理公司发现胡应明等人的工程不符合施工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准创公司多次派人督促整改,胡应明等人未按期整改。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2020年4月30日,准创公司依据合同约定解除了胡应明等人的劳务合同。截至合同解除之日,准创公司按工程进度共向胡应明支付工程59万元 

  11月4日,包案领导和工作组召集达拉特旗相关部门,研究讨论信访事项,确定了初步化解方案。工作组3次约见胡应明和准创公司负责人协商,双方当事人态度积极,经协商最终确定准创公司再支付胡应明15万元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11月6日,准创公司向信访人支付了拖欠工程款,信访人随即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关注布小林主席包联信访事项,主动与信访人沟通交流,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让所有信访人满意,确保做到案结事了,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促进地区和谐稳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