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2015年度第六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伊政字〔2015〕134号)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旗使用乌兰木伦镇哈沙图村集体土地0.3628公顷(全部为旱耕地),补连塔拉村集体土地15.6570公顷(林地1.7881公顷、牧草地13.8689公顷),红庆河镇乌兰淖尔村集体土地0.0112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苏布尔嘎镇敏盖村集体土地0.1196公顷(林地0.0995公顷,牧草地0.0135公顷,农村道路0.0066公顷)、壕赖苏村集体土地0.4429公顷(牧草地0.4150公顷、农村道路0.0279公顷)、苏布尔嘎嘎查集体土地1.0367公顷(牧草地1.0105公顷、农村道路0.0262公顷)、光胜村集体土地1.4376公顷(全部为设施农用地),札萨克镇查干淖尔嘎查集体土地0.8493公顷(全部为牧草地),并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9.9171公顷作为你旗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2015年度第六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
二、该批次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属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以“只转不征”方式用地。
三、你旗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报备。
四、你旗国土资源局要跟踪检查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土地批复方案实施情况,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