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发〔2011〕64号
  • 成文日期
  • 2011-08-01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有效性 1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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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11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137号)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重农抓粮的良好氛围,全力保持粮食生产发展的好势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以粮食主产旗和主产苏木乡镇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的各项支持粮食生产政策,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千方百计促进粮食稳定增产。

(二)目标任务。确保农作物总播和粮食播种面积分别稳定在580万亩和350万亩以上,努力实现粮食总产29亿斤。五大作物核心技术推广面积达到290万亩,其中玉米“一增四改”技术推广240万亩(达拉特旗80万亩,乌审旗、杭锦旗各40万亩,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各20万亩),力争每亩增产50公斤;小麦综合高产栽培技术推广10万亩(达拉特旗9万亩、杭锦旗1万亩),力争每亩增产25公斤;向日葵综合高效栽培技术推广30万亩(杭锦旗20万亩、达拉特旗10万亩),力争每亩增产20公斤;马铃薯“两增五推”技术推广10万亩(达拉特旗5万亩、伊金霍洛旗2万亩、准格尔旗2万亩、杭锦旗1万亩),力争每亩增产250公斤;配方肥使用面积达到250万亩(达拉特旗70万亩,准格尔旗、杭锦旗各40万亩,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各30万亩,鄂托克前旗20万亩,鄂托克旗、东胜区各10万亩),覆盖率达到43%;新增喷滴灌面积36万亩(达拉特旗13.5万亩、杭锦旗7万亩、鄂托克旗6万亩、乌审旗5万亩、鄂托克前旗4万亩、准格尔旗0.5万亩);病虫草鼠害损失率控制在5%之内;优质高产高效作物种植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

二、集中力量,确保增产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狠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确保惠农政策不缩水、不走样、不延误,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的种粮积极性。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非农化,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推进耕作制度改革,加大适用型大中型农机具补贴力度,扶持发展农机合作组织,提高复种指数,充分挖掘土地增产潜力。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规模化种植,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社,提高种粮规模化水平。积极引导农牧民优化种植结构,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种粮收益,为粮食稳产增产奠定基础。

(二)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及自治区1号文件精神,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快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改造。加快现代农业基地建设步伐,积极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因地制宜使用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认真落实《全区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将达拉特旗作为项目旗,加强田间工程、农技服务体系、良种科研繁育体系、防灾减灾工程等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加快农村牧区土地整治工作,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积极发展旱作农业,推广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创新服务模式和推广机制,让更多的农牧民使用配方施肥技术。

(三)开展大规模粮油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2011年,以达拉特旗为试点,整乡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玉米高产创建项目在达拉特旗安排3个示范片,杭锦旗安排1个示范片,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和鄂托克旗各安排1个示范片;小麦高产创建项目在达拉特旗和杭锦旗各安排1个示范片。高产创建示范片机械化到位率、测土配方施肥到位率、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率均要达到100%

(四)大力开展科技指导服务。大力推广增产增效和防灾减灾技术,做好重要季节、重点环节的科技服务工作。强化对农业干部、基层科技人员、科技示范户和广大农牧民的培训,确保完成培训农牧民15万人次以上。组织开展科技下乡、培训入户、服务到田活动,加大新品种及配套技术的应用,组织农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家和基层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蹲点包片,搞好科技指导服务,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关键技术补贴及各级财政支农资金,支持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牧民群众推广应用节水技术。

(五)全力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和用电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强化种子质量检测,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监测和市场调控,及时发布供求信息,推进产销衔接,依法打击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强化农情信息采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保证能够按时、高质、高效上报信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牧民利益。

(六)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工作。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提早做好抗灾救灾的资金、物资和技术准备,充分发挥防汛抗旱专业服务队伍和群众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强干旱、洪涝、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强化抗灾政策支持,加强分类指导,大力推进科学抗灾,指导农牧民因时、因地落实抗灾增产技术。及时做好种子等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帮助农牧民恢复生产。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有效减轻病虫危害。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坚决贯彻落实对产粮大旗的奖励政策。今年中央财政全面取消了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逐步取消产粮大旗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旗级配套,加大中央和自治区级资金支持力度。国家重点支持超100亿斤的产粮大市和产量超10亿斤的产粮大旗,并增加对产粮大旗奖励。奖励资金可继续作为财力性转移支付,由旗级财政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财力困难状况缓解后,要用于保障粮油安全等方面的支出;超级产粮、产油大旗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完善粮油收购、仓储、流通、加工等方面支出。达拉特旗作为常规产粮大旗,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产粮大旗奖励政策,规范奖励资金用途。

(二)引导农牧民积极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动员村级组织、农牧民群众和社会力量新建和修复包括农田水利在内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加强田间末级灌排沟渠、机井、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增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旗建设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以工代赈投资等专项资金规模,引导粮食主产区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三)调动科技兴粮积极性。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力争年内完成在全市普遍建立健全苏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任务。各旗区要增加财政投入,保障科技人员包乡、包村技术服务经费。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步伐,努力做到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抓紧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绩效工资,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待遇。科技奖项评选、职称评审等要优先向粮食生产一线的科技服务人员倾斜。

(四)调动农牧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粮食直补方式,资金发放全部采用一卡通形式。强化粮食直补与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效应,充分发挥粮食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农民多种粮、多产粮、产好粮,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合理制定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加大对农牧民购买农机具的支持力度。合理制定粮油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建立全市粮食临时收储制度,完善实施预案,保持粮价合理水平。重点在粮食收购季节加大对售粮农牧民的资金补贴,为售粮农牧民每公斤粮食补贴0.1元,补贴费用在收购农牧民余粮时兑现,充分调动农牧民种粮积极性。

(五)加大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强薄弱地区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提高仓储设施收储和烘干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将原分布在8个旗区的42户粮库(粮站)整合为九大粮库,提升经营管理的集约化水平。积极推进农户科学储粮,增加仓储容量,为实现粮油仓储企业季节性收购变成常年性收购奠定基础。认真做好农户科学储粮后期服务工作,力争每户减少产后粮食损失15%以上。

(六)加强组织领导。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建立粮食增产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各旗区主要负责人要对粮食生产研究、部署,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有实际行动。市农牧业局要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水务局、科学技术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粮食局、供销社、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具体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各部门要在农业生产关键季节,及时派出工作组开展督导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切实帮助基层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