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确保近期厅部署的16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顺利完成,从即日起,市局将对16项工作任务开展督导和调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6项任务包括:鄂自然资发〔2021〕394号文件中明确各旗《不动产登记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的13项工作任务,另新增“四城通办系统升级优化工作”、“不动产登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办证难问题解决处理工作”3项,共16项。
二、从22日起,对上述16项工作建立每三天报告和通报制度。由各旗区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分管副主任每三日在“全市不动产登记重点工作推进群”中汇报上述各项工作进展。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张丰根据各地报告情况,于当日立即整理形成工作通报,发“全市不动产登记重点工作推进群”。市局有关领导针对各地报告和整理的通报情况进行指示调度,各旗自然资源局局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同步调度并落实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指出并解决。
三、从即日起,市局组织人员对上述16项工作逐旗进行督导、指导、检查,一项一项任务过,掌握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督导采取查看办证大厅、数据库、系统、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督导组人员务必与各地分管领导见面,谈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必要时要与旗局主要领导会面。各地务必通知技术支撑单位到场参与相关督导、检查。
具体督导时间及行程由市局联络人通知各地,请各地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
(一)9月30日前须完成的重点工作
1.房产存量数据汇交(包括现实的、历史的)。
2.不动产监管系统接口开发和接入自治区系统。(9月30日前完成接口开发,10月10日接入自治区系统并运行)
3.不动产系统升级改造、数据库升级改造、报文系统升级改造。(9月30日前完成,10月20日前实现与自治区、国家互通)
4.厅建设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应用。
5.不动产登记问题排查整改。对厅通报指出的康巴什大厅、伊旗大厅、达旗大厅存在的问题要重点查看整改情况。(厅排查方案明确9月30日结束,各地完成后要向市局报总结报告)。
6.遗留项目首登和分户登记情况。重点查看首登是否达到95%或全部完成,分户登记是否达到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是否达到80%以上。
(二)10月底前须完成的重点工作
1.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汇交。
2.保障上述监管系统、升级改造后的登记系统平稳运行。
3.保障厅“网上办事”系统平稳运行。自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上线运行,实现网上办事、网上查询,并接入政务一体化平台和“蒙速办”APP。
4.保障自治区“一窗受理”平台平稳运行。实现与住建部分信息共享。
5.配合完成“四城通办系统升级优化”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