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展示我局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各项工作、各个岗位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局党组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数量
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学习强国”学习标兵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
二、表彰对象基本条件
表彰对象应当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根据类别不同,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做出表率,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群众广泛赞誉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务工作者。
3.“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基本条件:模范自觉开展学习,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不断提升政治素养、思想觉悟和科学理论知识水平。截止5月31日前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上累计学分排名前8名和2021年累计学分排名前2名的学员。
4.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优良,团结协作,清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信任和拥护的党组织。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方式。“两优”以党组织为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进行推荐,推荐不限名额,择优评选。“学习强国”学习标兵由机关党委从我局“学习强国”后台系统根据所有学员学分进行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采取自荐或互荐的方式推选。
(二)组织考察。对全局“两优一先”推荐对象建议选名单,机关党委将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全面考察,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推选。推荐工作要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把关作用。
2.认真报送材料。各党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认真审核党员人事档案,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征求局机关纪委和教育培训科等部门意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推荐对象相关材料按要求及时报送至机关党委。报送的材料包括:推荐对象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1—3);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公示结果;优秀个人电子照片。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及除电子照片外的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1年5月24日前报送机关党委(市局615办公室)。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党组
2021年5月10日
(联系人:张小丽 电话:8599456、13664098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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