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党组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整治“四风...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2190
  • 发文字号
  • 鄂能局党组发〔2021〕2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4-30
  • 发文机关
  • 市能源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局属各科室、二级单位:   2021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好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 有效性


中共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党组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整治“四风”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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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科室、二级单位:

2021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好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安排部署和要求,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矩,切实履职尽责

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清廉过节、从自我做起,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模范遵守相关节日纪律要求,主动抵制歪风邪气,继承弘扬对党忠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特别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

二、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要坚持抓节点与抓日常相结合,认真安排部署“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注重以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近期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为鉴,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廉政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抓严管、守土尽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三、深化监督检查,持续纠治四风

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针对“五一”、端午两节“四风”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大监督防范力度,一体推进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整治。要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从严监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在清廉过节上走在前、做表率。

举报电话:0477-12388    0477-8322021

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

举报邮箱:snyjjgjw@126.com            

特此通知 

 

            中共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党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