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2022〕138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高效化解G18荣乌高速公路东察段遗留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3次常务会议关于《接收G18荣乌高速公路东胜至察汗淖段工作方案》议定精神以及2022年9月14日市长专题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化解G18荣乌高速公路东察段遗留问题工作专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班成员
组 长:苗程玉 副市长
副 组 长:刘凤云 副市长
成 员:张 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 墩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雪峰 康巴什区区长
邬建勋 市财政局局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斌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杨 庚 市审计局局长
陈德华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 杰 市司法局局长
王水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利平 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郝健邦 市鄂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武世荣 万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工作任务
(一)负责接收G18荣乌高速东察段资产和经营权,积极协调各相关旗区、各部门及万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力处理相关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万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二)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万正公路服务公司1.66%股权及相关重叠收益进行评估,结合已兑付现金补偿进行清算抵顶。(牵头单位:市审计局;配合单位:万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三)尽快推动农行贷款资产批转工作,与有意向资产公司商谈,拟定购买方案,明确抵顶万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补偿款金额,安排专项资金;协调国开行内蒙古分行,确定贷款承接方案,最快速度清偿银团贷款,释放万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抵质押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万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0月中旬)
(四)督促万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尽快从抵顶资产清单中选定资产,推进非货币补偿。(牵头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0月中旬)
(五)核实G18荣乌高速公路东察段公路主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实际建设位置,并将公路主线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服务区等经营性设施不动产权证统一变更至市政汇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万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0月中旬)
(六)按照资源配置与承接公路相匹配的原则,将原为市鄂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接收G18荣乌高速东察段配置的老三沟10亿吨煤炭资源对应股权划入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后续项目改造和资金筹措等一系列问题。(牵头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市鄂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0月中旬)
(七)收回国道109线东察段特许经营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万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0月中旬)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旗区、部门和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全面解决各项遗留问题。
(二)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