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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4 09:18: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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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党办发〔2020〕12号

各旗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

  《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2019〕41号)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市民道德素质和地区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结合鄂尔多斯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筑牢理想信念之基

  1.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作为党校教育培训必修课,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面向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教体局,各旗区(排序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阐释,新闻媒体运用理论文章、专题专栏、评论言论、通讯专访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好“两微一端”和移动多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网上宣传报道。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到基层一线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夯实党执政的思想基础,打牢信仰信念的思想理论根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讲师团、鄂尔多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新媒体中心,各旗区

  3.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大力宣传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生动实践,宣传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进展成效。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中国道路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新媒体中心,各旗区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借助报纸、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持续有效宣传普及12个主题词,开设专题专栏加强核心价值观宣传阐释,运用文艺形式和民族民间文化样式传播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聚焦增进认知认同、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带动,选树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建设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培育和命名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推广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案例,引导人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明德修身、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联、市教体局、市文旅局、鄂尔多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新媒体中心,各旗区

  5.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日常生活,依托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文化阵地、教育基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在党员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使之成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工商联、市科协、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民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局、鄂尔多斯军分区,各旗区

  6.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坚持德法兼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把宪法法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文化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进学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弘扬主流价值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和制度保障。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各旗区

  (三)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7.加强对鄂尔多斯文化资源的研究梳理和文物保护,充分发掘草原文化经典、历史遗存、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含的丰厚道德资源,深入挖掘河套文化、朱开沟文化、青铜文化等鄂尔多斯地域文化丰厚内涵,打造鄂尔多斯文化品牌,利用好各类鄂尔多斯特色艺术载体,推动传统美德融入日常生产生活。大力宣传推介鄂尔多斯历史文化和革命文化名人名事,推出一批优秀作品,弘扬民族英雄、志士仁人的嘉言懿行,让中华文化基因更好植根于人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各旗区

  8.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深入开展传统节日文化活动,大力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展现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和时代特色。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深入挖掘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继承创新,开展经典诵读、戏曲、书法、传统体育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村镇,使之与现代文化、现实生活相融相通,成为全市人民精神生活、道德实践的鲜明标识。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各旗区

  (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9.深入开展改革开放史、新中国历史、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民族近代史、中华文明史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发挥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作用,利用好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史料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大力弘扬中国人民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倡导一切有利于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思想和观念,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民委、市文旅局,各旗区

  10.继承和发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优良传统,挖掘红色历史,讲好红色故事,传播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模精神、蒙古马精神、乌兰牧骑精神、守望相助精神,充分挖掘鄂尔多斯发展生动实践中涌现的英雄模范、蕴含的时代精神,使各族干部群众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文旅局,各旗区

  (五)把立德树人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

  1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聚焦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思想品德作为学生核心素养、纳入学业质量标准,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旗区

  12.加强思想品德教育,遵循不同年龄阶段的道德认知规律,结合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不同特点,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道德规范教育,办好办精思想政治理论课,推进大中小幼德育工作机制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建设,健全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相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人文素养。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各旗区

  13.注重融入贯穿,把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到各学科教育中,体现到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建设中,使传授知识过程成为道德教化过程。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旗区

  14.将劳动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强化劳动精神、劳动观念教育,引导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更好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市情,增强社会责任感。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旗区

  1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继续教育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选树教师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弘扬高尚师德,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四有”好老师。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旗区

  16.建设优良校风,用校训励志,组织开展升旗仪式、成人仪式、校园文化节、体育节、音乐节、艺术节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有利于学生修德立身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旗区

  (六)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

  17.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等活动。深入推进文明家庭创建,大力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深化拓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展“五好家庭”“十星级文明户”选树活动,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让美德在家庭中生根、在亲情中升华。在党政机关开展廉洁家庭建设,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带好头、做表率,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家庭美德和家庭文明的践行者、示范者。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文明办,各旗区

  18.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广大家庭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用正确道德观念塑造孩子美好心灵;自觉传承中华孝道,感念父母养育之恩、感念长辈关爱之情,养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良好品质;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让家庭成员相互影响、共同提高,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文明办,各旗区

  (七)以先进模范引领道德风尚

  19.深化“好人之城”建设,精心选树身边楷模、道德模范等社会贡献大、事迹突出感人、典型示范性强、群众口碑好的先进典型,综合运用宣讲报告、事迹报道、专题节目、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树立鲜明时代价值取向,彰显社会道德高度。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鄂尔多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新媒体中心,各旗区

  20.持续推出各行各业先进人物,广泛宣传推荐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让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都能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生动局面。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旗区

  21.建立健全先进模范关爱褒扬帮扶机制,维护先进人物、英雄模范的荣誉和形象,落实参观游览、医疗保健、公共交通、劳动就业等礼遇措施,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各旗区

  (八)以正确舆论营造良好道德环境

  22.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把正确价值导向和道德要求贯穿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网络宣传、对外宣传中,体现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新闻报道和娱乐、体育、广告等各类节目栏目中,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观念。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鄂尔多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新媒体中心,各旗区

  23.围绕公民道德建设,在各级各类媒体设置专栏专题专版,持续推出言论评论、理论文章、对话访谈,刊播有深度有影响的报道,以鲜活新颖的方式形成正面舆论强势,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鄂尔多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新媒体中心,各旗区

  24.深入推进旗区融媒体中心建设,做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加大对道德领域热点问题的引导力度,坚持以事说理、以案明德,着力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观念,对违反社会公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及时进行批评、驳斥,激浊扬清、弘扬正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旗区

  25.加强新闻单位和新闻从业人员管理,引导传媒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加强道德修养、强化道德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鄂尔多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新媒体中心,各旗区

  (九)以优秀文艺作品陶冶道德情操

  26.坚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为契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出一批富有历史底蕴、充满时代气息、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劳动、讴歌奉献的精品力作,润物无声传播真善美,弘扬崇高的道德理想和道德追求。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旅局,各旗区

  27.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加强影视剧和综艺节目管理,整治低俗演出、低俗文学,清理网络视听节目、网络直播和网络游戏中的不良内容,用健康向上的文艺作品温润心灵、启迪心智、引领风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各旗区

  28.把社会主义道德作为文艺评论、评介的重要标准,引导文艺创作生产传播坚守正道、弘扬正气。持续净化文艺行业风气,端正创作思想,加强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教育,组织好文艺骨干和文艺工作者培训,培养更多德艺双馨的文化名家。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旅局,各旗区

  (十)发挥各类阵地道德教育作用

  29.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力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和旗区融媒体中心建设,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基层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学习教育实践,引导人们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旗区

  30.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点景区、革命纪念设施和国防教育基地,着力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展陈内容,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教育功能。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和各级党群活动中心、工会阵地等,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教育。用好宣传栏、显示屏、广告牌等户外媒介,营造明德守礼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科协、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各旗区

  (十一)抓好重点群体教育引导

  31.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政德修养,在严肃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砥砺品质,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品格,正心修身、慎独慎微,严以律己、廉洁齐家,在道德建设中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创新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不逾法纪红线、不触道德底线。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各旗区

  32.坚持从娃娃抓起,开展好青少年群体教育引导,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修身立德,打牢道德根基。建立健全全社会关心帮助支持青少年成长发展机制,推动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相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各旗区

  33.加强社会公众人物思想政治引领,引导文化界、体育界、教育界、科技界人士以及企业家等承担社会责任,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市文联、市科协、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各旗区

  (十二)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

  34.紧密结合全市社会发展实际,聚焦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大力宣传普及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方面的礼仪规范。广泛开展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就餐、文明观赛等活动,教育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文明规范。深化“书香之城”建设,大力倡导全民阅读,建设学习型社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旗区

  35.着眼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规范社会秩序,推动街道社区、交通设施、医疗场所、文体场馆等精细管理、规范运营,推动景区景点提质升级,优化公共空间、提升服务水平,为群众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创造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各旗区

  (十三)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

  36.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坚持为民利民惠民,突出崇德向善、文明和谐、宜居宜业,着眼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完善文明城市动态管理机制,持之以恒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地区文明程度,努力建设范围更广、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全国文明城市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旗区

  37.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抓好农村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建设,持续深化城乡共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高农民文明素养。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大力倡导农村文明新风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农牧局,各旗区

  38.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以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为目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组织和窗口单位中广泛开展具有行业文明特色、职业文明特点、岗位文明风采的活动,引导从业者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政务服务局,各旗区

  39.深化文明家庭创建,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宣传文明家庭先进事迹,弘扬优良家风,推动践行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各旗区

  40.深化文明校园创建,聚焦立德树人,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围绕“六个好”标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各旗区

  41.各级党政机关、各行业各系统开展的各类活动,要把公民道德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推动全民道德素质提升。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旗区

  (十四)持续推进诚信建设

  42.深化“诚信之城”建设,继承发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制定、落实诚信公约,加快全市个人诚信、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人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各旗区

  43.建立完善全市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健全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重视学术、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查处违背学术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市法院、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旗区

  44.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深入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发布“诚信红黑榜”,大力宣传各类诚信典型和诚信模范集体先进事迹,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激励各族干部群众更好地将诚信价值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法院、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鄂尔多斯海关、人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鄂尔多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新媒体中心,各旗区

  (十五)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

  45.深化“志愿服务之城”建设,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广泛开展“雷锋月”“国际志愿者日”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重大活动、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病助残、法律援助、文化支教、环境保护、健康指导等,培育特色志愿服务项目,打造志愿服务品牌,选树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加强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推动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引导人们把学雷锋和志愿服务作为生活方式、生活习惯。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办,各旗区

  46.加强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建设,构建协调联动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发展。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机制,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资源共享和整合利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旅局、市政务服务局,各旗区

  (十六)广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47.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新时代农牧民素质提升行动,挖掘创新乡土文化,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一约四会”规范约束作用,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督促推动作用,推进新风尚宴会厅、垃圾兑换超市、道德积分超市等建设,破除陈规陋习,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倡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和抵制迷信及腐朽落后文化,防范极端宗教思想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科协、市民政局、市农牧局,各旗区

  (十七)充分发挥礼仪礼节的教化作用

  48.认真贯彻执行国旗法、国歌法,规范开展升国旗、奏唱国歌、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以建党节、建军节、国庆节、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大节庆和纪念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仪式感、参与感、现代感,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对组织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教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鄂尔多斯军分区,各旗区

  49.在各级机关、各类学校、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等率先大力倡导礼仪规范。弘扬传承春节、元宵、清明等重要传统节日文化的同时,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节庆活动,引导人们重礼节、讲礼貌,丰富道德体验,增进道德情感。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市政务服务局,各旗区

  (十八)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50.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以“不破坏自然、不污染环境、不浪费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生态文明绿色行动,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等开展重点宣传,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重要指示,引导人们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能源局、市林草局,各旗区

  51.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和垃圾分类等行动,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抵制餐桌浪费、包装过度、生活浪费等不良风气,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人们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旗区

  (十九)在对外交流交往中展示文明素养

  52.实施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推动出入境管理机构、海关、旅行社、网络旅游平台等,加强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在境外旅游、求学、经商、探亲中,尊重当地法律法规和文化习俗,展现中华美德,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展示鄂尔多斯形象。培育健康理性的国民心态,引导人们在各种国际场合、涉外活动和交流交往中,树立自尊自信、开放包容、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政府外事办、鄂尔多斯海关,各旗区

  (二十)加强网络内容建设

  53.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加强重大议题设置,持续深化网上正面宣传,讲好鄂尔多斯故事、传播好鄂尔多斯声音、展示好鄂尔多斯形象,打造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网络宣传品牌,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让科学理论、正确舆论、优秀文化充盈网络空间。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新媒体中心,各旗区

  54.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引导互联网企业和网民创作生产传播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音视频、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注重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策划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活动。加强网上热点话题和突发事件的正确引导、有效引导,明辨是非、分清善恶,让正确道德取向成为网络空间的主流。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各旗区

  (二十一)培养文明自律网络行为

  55.建立和完善网络行为规范,明确网络是非观念,引导网民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开展网络安全、网络文明、网络守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主题活动,提升网民网络素养。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网络伦理、网络道德。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各旗区

  56.倡导文明办网,完善属地网站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坚决打击网上有害信息传播行为,依法规范管理传播渠道。持续推进网络社会组织“同心圆”工程,指导互联网企业和网络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成立鄂尔多斯市互联网行业联合会,指导互联网行业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各旗区

  57.倡导文明上网,深入实施争做北疆好网民工程,组织开展“网事初心·寻找鄂尔多斯好网民”活动。推进网民网络素养教育,引导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远离不良网站,防止网络沉迷,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绿色上网、文明上网。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各旗区

  (二十二)组织开展网上道德实践

  58.拓展“互联网+公益”“互联网+慈善”模式,积极培育和引导互联网公益力量,全面实施鄂尔多斯“微行大爱”网络公益工程,联合高校、社会组织、企业与社区,以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城市文明为切入点,培育网络公益品牌,畅通网络公益参与渠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活动,壮大网络公益正能量,促进网络公益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各旗区

  59.加强网络公益宣传,组织网络媒体、公益组织和网民创作传播网络公益正能量作品,大力宣传公益组织和普通网民践行网络公益的感人事迹,引导人们随时、随地、随手做公益,推动形成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各旗区

  60.加强网络公益规范化运行和管理,完善网络公益管理制度,依法打击借网络公益名义传播虚假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煽动非法聚集等行为,促进网络公益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各旗区

  (二十三)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

  61.深入宣传互联网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管网治网,加强互联网领域执法,强化网络综合治理。加强网络社交平台、各类公众账号等管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落实新技术新应用道德评估制度,切实维护好网络道德秩序。组织开展系列“净网”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建设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辟谣平台,发展网络举报或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各旗区

  (二十四)强化制度保障

  62.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制度规范,进一步深化对《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阐释和贯彻落实,推动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老爱亲、保护生态等方面制度建设。坚持严格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以法治的力量维护道德、凝聚人心。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惩恶扬善功能,定期发布道德领域指导性案例,让群众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市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坚守道德底线。

  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执法局,各旗区

  (二十五)彰显公共政策价值导向

  63.把道德要求充分体现到各项公共政策制度设计制定、实施执行的全过程,实现政策目标和道德导向相统一。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在涉及就业、就学、住房、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上,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加大对公共政策的道德风险和道德效果评估,及时纠正与社会主义道德相背离的突出问题,促进公共政策与道德建设良性互动。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各旗区

  (二十六)发挥社会规范的引导约束作用

  64.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行为准则,突出体现自身特点的道德规范,更好发挥规范、调节、评价群众言行举止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各旗区

  65.发挥各类群众性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推动落实各项社会规范,共建共享与新时代相匹配的社会文明。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旗区

  (二十七)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

  66.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及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服务、公共秩序、营商环境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力惩治失德败德、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旗区

  67.针对污蔑诋毁英雄、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的恶劣言行,特别是对于损害国家尊严、出卖国家利益的媚外分子,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探索建立惩戒失德行为常态化机制,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各旗区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责任,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纳入全市“五位一体”考核,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

  (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文明委和党委宣传部要切实履行指导、协调、组织职能,统筹力量、精心实施、加强督查,抓好工作任务落实,跟踪评估公民道德建设进展成效。纪委监委、组织、统战、政法、网信、财政、外事、教体、科技、卫健、交通、民政、文旅、农牧、民族宗教、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要加强协同配合,紧密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履行公民道德建设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共同推动公民道德建设。

  (三)务求实效,强化责任落实

  各旗区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把本实施方案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着力在深化转化上下功夫,在具象化、细微处上下功夫,推动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逐条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四)守正创新,推动深入发展

  围绕公民道德建设中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突破口、切入口,以突破重点问题带动工作改进创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强道德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切实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形成公民道德建设蓬勃开展、深入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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