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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4 11:21: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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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属于市财税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专项工作。组长由代市长斯琴毕力格兼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新芳,市委常委、副市长金武,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呼禾,副市长刘建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红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世林兼任;其中市委常委、副市长金武为常务副组长。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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