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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健康扶贫工作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文件已失效)
发布时间:2018-06-26 11:21: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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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健康扶贫工作专项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7日

鄂尔多斯市健康扶贫工作专项推进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精准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和要求,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措施、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科学合理、慢病签约服务优质便捷、重病兜底保障精准有力,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健康扶贫对象 

  按照中央、自治区相关要求,我市健康扶贫对象为农村牧区患有大病、长期慢性疾病的贫困人口(下称贫困人口)。 

  二、增强健康扶贫工作实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问题 

  1.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旗区两级卫生计生部门(健康扶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及时掌握扶贫部门动态调整的贫困人口底数,定期与人社、民政、扶贫等有关部门以及保险、医疗单位共享信息,按月汇总贫困人口诊疗情况、兜底报销情况和相关工作情况,分析健康扶贫工作运行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各旗区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报送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时汇总报市委、市人民政府。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旗区两级健康扶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健康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本级党委、人民政府。 

  (二)全面实施健康体检,着力解决贫困人口诊断不精准问题 

  1.认真组织实施。免费为贫困人口中的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体检,标准不低于每人300元,体检率不低于85%。健康体检工作由苏木乡镇卫生院或旗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可通过定点体检、上门体检和认证体检报告等方式组织实施。 

  2.强化结果运用。体检结果要第一时间告知服务对象。体检结果明确、诊断充分的,由体检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交付服务对象。苏木乡镇卫生院不能确诊的,提交到上级医疗机构确诊并出具诊断证明交付服务对象。苏木乡镇卫生院根据诊断证明,精准认定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将大病和慢性病分类管理,并建立台账,定期将有关情况报送旗区卫生计生部门。 

  (三)强化就医指导服务,着力解决贫困人口无序就医、过度医疗、有病乱投医等问题 

  1.实施“一人一策”管理。各旗区卫生计生部门确定旗区二级以上医院结对医生,“一对一”负责大病贫困人口疾病诊治、就医指导和转诊工作;确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成员“一对一”负责患病贫困人口慢性病、常见病的诊疗和就医指导工作。结对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成员要密切与贫困人口的沟通联系,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访等方式,为每名贫困人口制定精准诊疗方案和个性化健康指导方案,引导贫困人口科学就医、合理用药;要每月了解一次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就医情况、报销情况,并根据实际适时调整方案;要公开联系方式,用心、用情、用力实施健康扶贫工作,耐心向贫困人口讲清所患疾病现状、发展趋势和控制措施,使贫困人口对所患疾病有科学的认识,努力帮助贫困人口解决健康问题。 

  2.开展大病集中救治。按照“四定两加强”原则(确定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确定收费标准、确定报销比例,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大病集中救治工作,确保应治尽治。市、旗区两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确定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并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患14种大病(包括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肺癌、乳腺癌、宫颈癌、儿童肿瘤和尘肺病)贫困人口名单及前期诊疗情况。市级定点医院确定为市中心医院。各定点医疗机构需向贫困人口解读大病救治的政策要求,引导贫困人口到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通过邀请专家指导或规范转诊等方式开展救治工作。 

  3.加强慢性病签约服务。苏木乡镇卫生院和旗区医院专科医生组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与慢性病贫困人口全部签约,对慢性病贫困人口每月至少随访1次。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慢性病贫困人口,在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治疗;不需要住院但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慢性病贫困人口,在上级医院医师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对病情发生变化、可能转为急症或大病的,做好组织和动员工作,转诊至上级医院就诊。慢性病贫困人口就诊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要与诊断证明相符。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用药固定、行动不便的慢性病贫困人口,由苏木乡镇卫生院将诊断证明、长期用药处方按月报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备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代购药品,开展送医送药服务。各旗区要根据慢性病贫困人口用药调查情况,制定送医送药目录。 

  4.做好上下转诊工作。二级以上医院负责贫困人口上下转诊工作,及时审核上级医院、结对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提出的转诊申请,帮助符合转诊规定的患者完成转诊流程。市直各医疗机构分别确定1名转诊联系人,便于贫困人口转诊,并在接收转诊患者3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经规范转诊到外地就医的贫困人口,由转诊联系人负责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告有关情况。 

  (四)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着力解决贫困人口看病费用负担重问题 

  1.明确报销比例。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健康扶贫六重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鄂府发〔2018〕9号),各旗区统一为贫困人口代缴医保费用,并通过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健康商业补充保险和脱贫医疗补助措施,确保贫困人口年度医药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个人年度支付总额不超过5000元。 

  2.即时结算报销。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和就医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各旗区要通过信息化管理、定期联审结算等方式,简化“一站式”结算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贫困人口,只需支付自付费用。在其它医疗机构就医的贫困人口,凭医药费用报销凭证到旗区“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3.做好大病救助。对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人口,要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将经规范转诊、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无力承担自付医疗费用的贫困人口,纳入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和政府兜底救助范围。 

  (五)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着力解决让贫困人口“少得病”干预滞后问题 

  1.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以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预防,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等慢性病的健康管理等为重点,加强贫困人口健康教育工作,为贫困人口提供可借鉴的健康管理常识,指导其建立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市、旗区两级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巡回开展健康教育宣讲活动,市级宣讲覆盖所有旗区,旗区宣讲覆盖所有苏木乡镇。苏木乡镇卫生院可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组织贫困人口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12次。 

  2.普及健康知识。市、旗区两级卫生计生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站等载体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各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依托自有电子屏、宣传栏等阵地不间断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工作。苏木乡镇卫生院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同步入户宣讲和发放宣传资料,通过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全面开展健康教育。 

  3.加强重点疾病防控。市、旗区两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制定健康扶贫疾病预防控制方案,规范管理传染病、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加强儿童免疫接种、肺结核规范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管理,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等工作,加大重点疾病防控力度。 

  4.强化妇女儿童疾病防控。全面实施农村牧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六)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着力解决帮扶人和被帮扶人政策知晓率低的问题 

  1.制定就医指导图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制定就医指导图解,包括疾病分类、就医方式、报销标准等,简洁明了宣传就医常识,指导群众合理就医。各旗区可制定符合旗区实际的就医指导图解、手册,加大群众就医指导工作力度。 

  2.做好扶贫政策培训。市、旗区两级健康扶贫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培训,使基层干部、驻村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和家庭医生熟知健康扶贫政策内容,当好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员。 

  3.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多部门联动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利用主流媒体和微信、户外广告、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媒介,扩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面。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苏木乡镇卫生院、“一站式”结算窗口等单位要建立固定宣传阵地,常态化宣传“先诊疗后付费”、精准健康扶贫“六重”保障实施办法等政策,确保贫困人口看得到、看得懂。大力宣传在解决贫困人口健康问题方面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和医务人员,通过生动事迹和感人事例,提高群众对健康扶贫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为深入推进健康扶贫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将健康扶贫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统筹解决健康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保障健康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旗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抓好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提高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与人社、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协调对接,全面抓好健康扶贫工程的组织实施。要对健康扶贫工作一月一调度、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并将其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旗区、部门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苏木乡镇卫生院按要求落实首诊负责制,定期访问贫困人口。贫困人口就医原则上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确需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按照旗区制定的转诊制度及流程进行,并定期报旗区卫生计生部门审查备案。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要求,贫困人口就诊要优先使用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确需使用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外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要严格控制比例,坚决杜绝过度医疗。 

  (三)完善信息资料 

  各苏木乡镇卫生院要认真做好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填报工作。贫困人口健康体检后,相关信息要立即录入系统;贫困人口住院就诊的,出院后一周内填报诊疗信息和医药总费用情况,兜底报销结束后随时完善相关信息;贫困人口门诊诊疗、享受送医送药服务等相关信息也要及时录入系统。 

  (四)规范档案管理 

  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档案有关信息要与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相吻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要结合履约服务,按照“一人一策”的要求,帮助贫困人口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其中:健康扶贫精准服务手册反映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和就医指导;诊断证明书反映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反映签约服务情况,包括履约情况、送医送药服务情况;一站式结算单反映医药费用兜底报销情况;宣传资料反映入户宣传情况;其它有关资料视情况归档整理。各旗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归档标准,组织做好贫困人口档案管理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健康扶贫工作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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