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办公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推动领导干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鄂尔多斯市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通过自然资源资产统计监测台账建设,摸清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及其变动情况,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平台,建立相关部门协同合作的自然资源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统计体系,推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为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依据。
二、工作内容
全市范围内建立市本级、旗区以及苏木乡镇的土地、草原、林业、水、主要矿产资源存量和质量以及空气质量变动台账。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数据共享与协同处理,及时反映全市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变化情况,准确掌握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现状,充分展示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工作成效。
三、时间安排
自然资源资产统计监测台账建设与数据平台建设同步进行。
(一)2017年10月15日—2017年11月30日
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立足我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现状,制定《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资产统计监测台账建设方案》和《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
(二)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各有关资源主管单位完成各类台账格式设计;根据现有统计监测数据或开展调查,摸清我市及各旗区自然资源资产存量和质量现状;完成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平台大框架的搭建,初步实现数据可展示。
(三)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统计监测台账向基层延伸,建立市本级、旗区以及苏木乡镇的三级台账,包括土地、草原、林业、水、主要矿产资源存量和质量以及空气质量变动台账;建立一个数据库,搭建一个管理平台,营造一个展示窗口,实现自然资源数据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数据共享与协同处理。
四、职责分工
由统计部门牵头,国土、农牧业、林业、水务、环保、财政等部门联合推进,形成跨部门联合推进机制,推动自然资源信息跨层级、跨部门的共享,形成上下互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一)土地资源
负责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工作内容:完成土地资源统计监测台账格式设计;推进全市土地资源统计监测台账建设工作;审核、评估、汇总全市土地资源数据;分析全市土地资源变化趋势。
(二)草原资源
负责单位:市农牧业局
工作内容:完成草原资源统计监测台账格式设计;推进全市草原资源统计监测台账建设工作;审核、评估、汇总全市草原资源数据;分析全市草原资源变化趋势。
(三)林业资源
负责单位:市林业局
工作内容:完成林业(包括林木、湿地、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资源统计监测台账格式设计;推进全市林业资源统计监测台账建设工作;审核、评估、汇总全市林木资源数据;分析全市林木资源变化趋势。
(四)水资源
负责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工作内容:完成水资源统计监测台账格式设计;推进全市水资源统计监测台账建设工作;审核、评估、汇总全市水资源数据;分析全市水资源变化趋势。
(五)矿产资源
负责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工作内容:完成主要矿产资源统计监测台账格式设计;推进全市矿产资源统计监测台账建设工作;审核、评估、汇总全市矿产资源数据;分析全市矿产资源变化趋势。
(六)空气质量
负责单位:市环保局
工作内容:完成空气质量统计监测台账格式设计;推进全市空气质量统计监测台账建设工作;审核、评估、汇总全市空气质量数据;分析全市空气质量变化趋势。
(七)数据平台建设
负责单位:市统计局
协助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牧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工作内容: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数据共享与协同处理。
(八)建设经费
负责单位:市财政局
工作内容:支持市自然资源资产统计监测台账建设和统一的数据平台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落实资金投入;监督市级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各旗区财政部门落实本级政府台账建设和平台建设投入经费。
(九)办公室日常事务
负责单位:市统计局
工作内容:处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的整体协调推进;审核、评估、汇总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综合分析全市主要自然资源资产变化趋势。
五、工作要求
(一)专人负责。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建设和平台建设顺利推进。
(二)及时沟通。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每月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当月工作进展情况。
(三)确保质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可靠,数据可追溯、可核查、可追责。现有资料不能满足需要的,要适当开展调查。
(四)基层建设。各旗区负责组织实施苏木乡镇统计监测台账工作,于2018年内完成建设,基本框架与全市保持一致,具体指标可在全市方案的基础上作适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