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发〔2022〕5号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批2021年第二次市规委会审议事项的请示》(鄂自然资字〔2022〕5号 )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鄂尔多斯金港湾汽车城项目园区西片区S05-1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执行审批的修改成果,将修改成果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1462公顷,将其划分为S05-10a和S05-10b两个地块。
S05-10a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B2)修改为图书展览用地(A21),面积约1.1024公顷。该地块容积率不超过1.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24米。
S05-10b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B2)调整为服务设施用地(R22),面积约1.0438公顷。该地块容积率不超过1.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4米。
二、原则同意修改康巴什区C-36a(新编号为A6-09-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同意规划修改成果,将其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
该地块净用地面积约2.0公顷。将其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为行政办公及医疗卫生混合用地(A1/A5),容积率由1.5调整为1.69,并在地块西南侧增加一个出入口。具体经济技术指标执行审批的修改成果。
三、原则同意东胜铁东区T-05-02、KGD-VII-T-01-0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具体经济技术指标执行审批的修改成果,并将修改成果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
T-05-02地块净用地面积约9.79公顷,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将其划分为T-05-02a、T-05-02b、T-05-02c三个地块。T-05-02a地块净用地面积约8.91公顷,用地性质、经济技术指标不变,配套服务设施需按现行政策要求配置;T-05-02b地块净用地面积约0.51公顷,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R2)调整为供电用地(U12),容积率不超过0.6,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0米;T-05-02c地块净用地面积约0.37公顷,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防护绿地(G2)。
T-01-09地块净用地面积约1.50公顷,用地性质由供电用地调整为留白用地,经济技术指标暂不作要求。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