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09:50
来源: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鄂尔多斯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着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

(一)主动公开工作

2025年,鄂尔多斯市统计局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中心任务重点做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新修改《统计法》等年度重点工作,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府门户网站、鄂尔多斯市统计局网站、“鄂尔多斯统计”微信公众号和各类简报资料等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信息。截至12月,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动态类、信息以及政策法规等信息100多篇,在“数据鄂尔多斯”按月发布数据信息,为社会公众实时提供全市各类统计数据。全年累计编发《统计资讯》115期,43篇次获市领导批示肯定,切实将数据优势转化为决策参考效能。推动统计监测从“定期报数”向“动态感知、智能预警”转变,强化经济运行先行指标、关键指标的深度挖掘与前瞻研判,精准识别经济运行潜在风险点,靶向提出针对性应对举措。过去一年,累计向自治区统计局及市委、市政府报送统计信息627条,采用率居市直部门前列。提升“传播力”,数据服务深入人心。优化数据呈现与传播方式,针对月度、季度、年度核心经济指标,精心编制“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用简洁文字、直观图表呈现数据变化,通过统计月报、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快速推送,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公众对经济走势的关切,发布相关统计宣传内容100余篇,阅读量达12.8万次。创新推出“暖城数宝”AI主播,以接地气、通俗化的解读方式打破数据壁垒,让专业经济数据走出“报表”、走进基层、走入大众。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2025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予以公开25件,部分,无法提供1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2025年,鄂尔多斯市统计局严格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发布工作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2025年,鄂尔多斯市统计局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到“一网一微”主次分明、相辅相成,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工作

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定期对局政务网和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清理规范,从源头上规避和遏制网络安全风险的发生,确保网络平台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6件,其中,办理本年依申请公开25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办理结转上年依申请公开1件,未发生针对市统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0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公开多样化需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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