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7000117274000/2026-45850 成文日期: 2025-04-2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鄂财金控规发〔2025〕1号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公文时效: 有效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4 12:00
语音播报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旗区财政局:

  为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强化正面激励,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营造非法集资“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内蒙古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内政办发〔2023〕1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内金管发〔2024〕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4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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