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701011743985C/2026-58692 成文日期: 2026-09-10
主题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 文号: 东水发〔2026〕32号
发文机关: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26年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监督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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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建、在建水利水保工程的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的通知》《东胜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胜区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版)的通知》(鄂东双办发〔2026〕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水利监管效能,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组织开展2026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检查工作。

一、抽查时间

从2026年3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止。

二、抽查范围

东胜区辖区范围内的各新建、在建水利水保工程的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三、抽查内容

新建、在建水利水保工程的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是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是否合规、合同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招标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联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检查招标文件编制规范性,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排查地域限制、所有制歧视等隐性壁垒;核查中标合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四、抽查方式

通过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按照“双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按比例抽取20%新建、在建水利水保工程项目,随机生成检查对象,随机选派工作人员,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检查方式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五、检查结果录入及公示

检查结束,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对各检查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录入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及时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对发现行业内存在的违法问题及其他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加强后续处理。

(二)执法人员认真总结执法经验,抽查工作结束后,执法人员总结在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本单位相关业务科室。

(三)对在抽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需立案调查的,严格按照案件办理程序进行,做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确保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各执法人员将系统自动生成的执法检查表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交回本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存档。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胜区分中心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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