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0600MB17274551/2026-25117 | 成文日期: | 2025-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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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文号: |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庙渠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8 12:00
语音播报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通知》(矿安〔2024〕10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内矿安字〔2025〕11号)有关规定,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庙渠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次,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确认,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此公告同时发布在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glj.ordos.gov.cn)。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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