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70001172774X6/2026-25223 成文日期: 2019-01-07
主题分类: 文号: 鄂环评字〔2019〕11号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来梁煤矿储煤场全封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1-0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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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来梁煤矿储煤场全封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鄂环评字〔2019〕11号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来梁煤矿储煤场全封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满赖村煤矿西北侧。拟对现有露天煤场进行全封闭改造,并保留原有煤场防风抑尘网。新建筛分破碎车间、受煤坑、输煤栈桥。项目办公、用电、给排水等公辅工程完全依托满来梁煤矿原有工程。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尽可能缩小施工活动范围,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脚手架一律采用密目网维护;施工结束后须尽快对临时占地和周边进行生态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 

  2.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煤全部位于全封闭储棚,棚内设置喷雾抑尘装置;筛分破碎置于全封闭储棚内,并设置密封导料槽;煤炭厂内输送采用全封闭栈桥;产品煤位于全封闭储棚内。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应限值要求。加强运营期管理,运输道路硬化,定时洒水抑尘,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减少扬尘污染。 

  3.强化废水处理与回用,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内地面须硬化,四周设置导流渠对雨水进行收集,最终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避免雨水冲刷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应采取妥善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沉淀池底泥全部外售。 

  6.建设单位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日内,将《报告表》(报批版)及批复文件送至伊金霍洛旗环境保护局,我局委托伊金霍洛旗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该项目从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评文件应重新审核。如果建设地点、规模、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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