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0600MB1888048T/2026-58713 | 成文日期: | 2026-07-02 |
|---|---|---|---|
| 主题分类: | 文号: | 鄂农牧发〔2026〕183 号 | |
| 发文机关: | 公文时效: |
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任务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农牧局,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局属各相关二级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出方向)的通知》(内财农〔2026〕449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等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科发〔2026〕345号)文件要求,市农牧局制定了《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等实施方案》,现将方案随文印发,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6年7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宝雅茹0477-8588993
邮 箱:erdosnmkjk@163.com
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任务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推动补助项目落地见效、稳定基层力量、回应生产急需、提升推广水平,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确保政策、资金、项目执行到位,按照自治区方案及我市高质量发展重点制定本方案。方案锚定粮食安全、粮油单产提升和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目标,强化农技推广体系功能,统筹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公益性职能,推广优质高产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深化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强化科技协同与成果转化,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切实增强服务效能。
一、主要内容
2026年,安排在我市8个旗区实施(除康巴什区),实施时间为2026年1月-2026年12月。统筹推进方案编制、任务实施、试验示范、指导服务、培训培育、总结评价、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
(一)科技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聚焦玉米等重点粮油作物,以整建制单产提升推进县为载体,统筹各级农技推广机构、自治区产业技术体系、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团队、科研院校、科技特派员及科技小院等资源,探索“市级指导,科技包县”机制,组建专家团(附件1),配合市级农技推广机构开展全域技术指导,县级农技推广机构落实“一县一策”,制定本地化、可落地的综合技术集成方案;严格落实“一县一基地”建设要求,强化技术集成、熟化试验示范,推动高产高效、绿色优质、节本增效技术模式大面积落地应用,每个科技单产提升县7.5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二)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支持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或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力量,协同开展技术攻关、集成示范、推广服务、人才培育等工作。鼓励各旗区结合实际,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主要包括:协同推广机制,由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针对生产需求提出解决方案,联合市场化主体开展示范推广;“揭榜挂帅”形式,将产业科技问题榜单化,加速生产需求与技术服务精准对接,构建多元参与,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服务新格局。
(三)实施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继续配合自治区开展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15项,局属各相关二级单位要主动对接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团队,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地区科技发展需求,依托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场所,开展重大科技成果集成组装、熟化验证、示范推广,推动一批农牧业重大技术落地见效。鼓励1-2个科技小院参与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开展技术攻关与农技服务,提升协同推广实效(附件2和附件8)。
(四)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1.遴选服务对象。各旗区遴选农技专家及技术指导员,并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牧民中遴选一批农牧业科技示范户(附件3)。
2.落实包联责任。夯实农技人员及特聘农技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每人定向包联行政村至少1个,指导服务科技示范户不少于5个,联系10名以上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同时,重点关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生产需求,对其农牧业生产给予优先指导和精准帮扶。
3.抓实关键服务。在田间管理、防灾减灾、收获仓储等关键农时季节,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推广新型农机具,提供农牧业生产信息。支持农技人员依托直播平台、短视频、微信群等数字化渠道,常态化开展技术指导,政策宣传。
4.严格绩效要求。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在岗率超90%,每名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服务,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记录技术服务,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五)支持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
1.明确推广任务。各旗区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遴选发布一批本区域内适应性强、转化率高、效益突出的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制定推广计划,将推广任务明确到各实施单位,依托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和示范主体落实推广任务,构建“专家+农技人员+试验示范场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确保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
2.规范场所建设。全市规范化建设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不少于18个,各旗区建设不少于2个,达拉特旗和鄂托克旗建设不少于3个(附件3),各旗区按指标数重新确定示范场所名单。统一于场所附近醒目位置,树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牧业科技示范内容”标牌(附件7)。
3.发挥示范作用。各场所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示范内容,和实施措施,要充分发挥示范场所引领带动作用,明确服务任务及资金使用,围绕区域内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术观摩,技能培训等活动不少于3次,每场次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农牧民合作社、示范户等各类主体不少于10户。项目结束后形成示范场所工作总结1篇,并安排专人对接报送。
4.强化考核激励。根据本年度示范场所验收结果,择优强化下一年度资金支持力度,对于验收不达标的示范场所取消支持。
(六)加强特聘农技员队伍管理。
1.明确招募要求。各项目旗区围绕本地产业发展需求,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土专家”“田秀才”及“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家畜繁殖员)至少3名,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每个农业乡镇可招募1名特聘农技员;牧区项目旗区可招募不超过20名特聘防疫员(每个特聘农技员聘期经费不超过2万元)。
2.规范招募程序。各旗区进一步规划招募、使用、管理、考核全流程工作,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报市农牧局科技科备案、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等程序进行。招募全程要公开透明,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
3.严格考核管理。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采取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在线动态管理。每名特聘农技员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传服务日志和图片,撰写并提交工作总结1篇。
4.开展植保员试点。在达拉特旗和杭锦旗开展村级植保员试点(附件3),从种植大户、种植业相关企业技术人员中遴选村级植保员,主要负责区域内病虫害调查与记录、植物法律法规宣传、植保技术指导服务、农药使用量调查,药害事件的监测与协助处置等工作。
(七)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采取省级脱产集中培训、市内实地实操训练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市级各推广单位及各旗区农牧部门组织推荐骨干人才,参加省级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打造农技推广核心队伍。各旗区制定2026年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实训计划,全年完成325人实训(附件3)。
1.实训对象与重点。重点培训“蒙农创”科技110服务人员、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负责人及骨干。聚焦生产实操、技术应用、服务能力等核心内容,以田间地头实操教学、种养基地现场演练、典型案例实操、产业难题答疑为主要方式,开展不少于2天的实地实操培训。
2.经费标准与使用。2天实训按800元/人标准执行,用于教材、场地、食宿、授课等支出。各单位须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严控经费风险。
3.师资与教学保障。各旗区严格遴选培训师资,根据课程需求择优聘请。选好实训场地,备足教学物资,确保授课质量和硬件条件达标。
4.培训管理与总结报送。建立培训档案管理。学员参训期间,须关注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农技推广官方短视频平台,同步完成基层农技APP或内蒙古基层农技培训管理平台个人信息注册登记。培训后,组织学员开展培训质量评价,全面收集参训反馈,建立考勤、表现、实训参与、考核一体化综合考评机制,结果纳入个人培训档案。各旗区要及时梳理汇总培训台账、考核资料、学员档案、总结成效、亮点、问题及下步计划,报送至市农牧局科技科。
(八)支持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各旗区统筹资金推进转基因玉米示范场所建设与技术推广,加快与常规生产种植体系的集成配套,充分发挥其减损增产、提质增效的技术优势,形成绿色高产高效的生产技术规范。将抗虫耐除草剂品种与玉米密植、水肥一体化等高产栽培技术结合,加强技术观摩培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九)加快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应用。充分发挥鄂尔多斯“蒙农创”科技110服务网络作用,各旗区创新宣传策略,充分利用海报入村、横幅上墙、视频进群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96326”农牧科技服务热线,实现线上答疑,远程诊断,实地指导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96326”热线服务专家要与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团队、农技骨干人才、农牧科技服务队、特聘农技员、科技特派员、乡土专家等队伍融合,充分发挥农技服务力量,确保鄂尔多斯“蒙农创”科技110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鼓励各旗区农牧部门建立官方账号,培养一批农技微视频创作者,应用短视频平台在线开展直播宣传和农技推广服务。持续推广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鼓励农技人员开展问题解答、业务指导、技术普及、信息更新等工作。各项目旗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日志填报及年度任务数据更新等填报工作,及时上传年度任务进展动态和取得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旗区农牧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任务,全面合理落实任务安排和资金分配,兼顾种植、畜牧、兽医、农机等各领域,统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和负责人,由市农牧局审核把关后,于2026年7月15日前,发文报送。
(二)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各旗区完成农技专家及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场所、特聘农技员等遴选后报送表格(附件5),并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标准要求(附件4),做好材料归纳及档案整理等工作,所列内容均作为考核验收指标。
(三)加强绩效考评。本年度项目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实施绩效管理,市农牧局将通过在线考评、实地核查等方式,对项目旗区进行全面考评。按照项目任务目标,将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兑付情况、“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和使用情况等均作为项目实施情况和下年度经费安排的重要指标依据。
(四)规范资金管理。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落实完成绩效指标任务,各旗区要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资金兑付填报等工作。要规范资金管理,严禁挪用、拖欠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各旗区要将农技专家及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场所、特聘农技员等资金补助信息在本旗区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五)加强交流宣传。充分挖掘项目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案例分享等方式加强典型模式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户的法律意识,促进农业技术规范推广。
附件:1.2026年鄂尔多斯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 推进县
2.2026年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任务分配表
3.2026年鄂尔多斯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分解表
4.鄂尔多斯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标准要求
5.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技专家及指导员
、科技示范户、特聘农技人员等任务指标统计表
6.2026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
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7.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
科技示范场所标示牌样式
8.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 划实施方案